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5.2计量性能指标
通常要求由仪器对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或工作计量器具测量的准确度(示值误差)、精密度或重复性(RSD)、校准曲线相关系数、响应时间、基线漂移、量程漂移、灵敏度、稳定度和检测限等指标组成,重点是核查其误差是否超过使用中最大允差。各类仪器设备的计量性能核查指标详见表1~表4。仪器验收:应尽可能核查多核查一些指标;对采用有证标物/标样核查合格的,核查的指标可酌情减少。
6. 验收不合格时的处置
验收不合格的物品,应由仪器主管科室或采购责任人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厂家联系,分别采用换货、维修或退货等方式妥善解决。
注意:所有仪器的技术文件和验收记录均应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