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你新配备的仪器设备规格型号与原先的仪器设备完全相同,经过有效的校准/检定合格,其不确定度不高于原先的设备。
2,你新配备的仪器设备规格型号与原先的仪器设备完全相同,经过有效的校准/检定合格,但其不确定度高于原先的设备。
3,你新配置的仪器设备规格型号与原仪器设备完全不同,或属于更新换代产品。这种情况应属于“重大变更”,应在1个月内书面通知CNAS 。
上述第1种情况下应该不属于“重大变 化”,可以直接使用,盖CNAS章,不必通知CNAS。
上述第2,3两种情况情况应属于“重大变更”,应在1个月内书面通知CNAS 。CNAS在接到你的书面报告后,会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如找专家进行文件确认,派专家进行现场确认,登记备案,或安排不定期监督评审,提前进行复评审,等。无论采取哪一种方法,给你答复的时间都不会很长,一般不超过1个月。建议你在接到CNAS答复前,继续使用原来的仪器出具报告。不得不使用新仪器时,暂时不要盖CNAS标志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