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abcdefghijkl123(abcdefghijkl123) 发表:
代用茶审查细则要求≤0.5g/kg;这个其实是有错的,代用茶的二氧化硫是不得检出的,其配方中的原料可以检出二氧化硫,须按其原料的限量值*相应的配料比折算其最大的限量值,如果代用茶样品检出的二氧化硫小于其原料的限量值*相应的配料比,则视为未检出的,(可以考虑是由原材料带入原则的)这样就符合了GB2760-2007(2011).而DB11/505规定亚硫酸盐(以SO2计)果类≤50mg/kg,同理你所检的代用茶中的果类所占的配料比例为多少,你的代用茶中的二氧化硫含量小于果类所占的比例*限量,则视为未检出的,"代用茶审查细则要求≤0.5g/kg;这个其实是有错的"这个是我们问过审核中心的人的了,我们也有遇到过代用茶的发证问题的
十分感谢,关于GB2760,代用茶还有含茶制品应该看哪一条呢?(就是14页 二氧化硫那个表),因为我们用的原料大部分为中药饮片,例如茯苓、山药、当归、甘草、大麦等等此类,他们属于哪一类呢?不好分呢。
另:上述计算方法没看懂,可否举个例子说明一下?代用茶成品检验不是只要符合亚硫酸盐(以SO2计)果类≤50mg/kg即可?还需要根据原料计算?但QS抽样只抽成品呀?没弄明白这点,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