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晚风吹过(h01240124) 发表:原文由 木有才(xgy2005) 发表:原文由 晚风吹过(h01240124) 发表:
应该是实验室的事,既然样品你们接过来了,就要对样品负责。或者你样品的保管数量超过了你实验室正常的检验能力,一是专人负责,另一个是扩大样品保管容器以便于存放和识别。
既然我们接了,就应该负责到底,可是问题是我们不应该接这种暂时不安排的样品才对啊,现在丢了,我们不能承担所有的责任吧
你们实验室应该有接样、保管样品的制度吧。我们实验室有样品的交接记录,如何流转的、谁送的、谁签认的,责任很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