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空气吹扫
空气吹扫是以空气为介质,经压缩机加压(通常为0.6-0.8MPa)后,对输送气体介质的管道吹除残留的脏杂物的一种方法。采用空气吹扫,应有足够的气量,使吹扫气体的流动速度大于正常操作气体流速,一般最低不小于20m/s,以使其有足够的能量(或动量),吹扫出管道和设备中的残余附着物,保证装置顺利试车和安全生产。空气吹扫时空气消耗量一般都很大,并且要一定的吹扫时间。因此,空气吹扫通常使用装置中最大的空气压缩机或使用装置中可压缩空气的大型压缩机(如乙烯装置中的裂解气压缩机等)空气运转提供。对于缺乏提供大量连续吹扫空气的中小型化工装置,也可采用分段吹扫法,即将系统管道分成许多部分,每个部分再分成几段,然后逐段吹扫,吹扫完一段与系统隔离一段。这样在气源量小的情况下,可保证吹扫质量。对大直径管道或脏物不易吹除的管道,也可选用爆破吹扫法吹除。忌油管道和仪表空气管道要使用不含油的空气吹扫。氮气由于来源及费用等原因,一般不作为普通管道和设备的吹扫气源,而常用作空气吹扫、系统空气干燥合格后,管道、设备的保护置换。. N* \7 u% a4 c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