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13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征求意见稿),通知如下: 相关实验室及人员:
为提高检测和校准实验室项目申请、现场评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进一步规范检测和校准领域能力表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制定了CNAS-EL-0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现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人员对该文件有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2012年8月15日前反馈CNAS。
联系电话:010-67105299
联系传真:010-67105059
Email:
zhangl@cnas.org.cn 附件:
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征求意见稿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文件编制说明3.
CNAS意见征询表(空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