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差不是两组平均值相减
原文由 智慧的弟弟(tanghuizhi01) 发表:
由GB/T 6379.1-2004和GB/T 6379.2-2004可知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是通过实验室间比对试验的测试(或测量)结果来确定。对于标准中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也就是标准起草单位组织多个实验室进行比对试验来确定的。所以,一般情况我们不需要深入的了解标准中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是怎么得来的,只需要利用它来验证标准方法及其他证明实验室有能力控制精密度的证据。
如有兴趣深入了解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可参见GB/T 6379.1-2004和GB/T 6379.2-2004等相关标准。
三、重复性限(再现性限)在方法验证中的应用
1. 以《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为例,这份标准里面出现了两个新术语——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至少对于我来说,这两个是新术语),标准中表述如下:
对于我们这类非研究级别的实验室来说,可以不去追究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来源,但是我们需要对方法进行验证,就必须弄清以下问题:
1) 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的定义
2) 如果按标准所述,怎么进行精密度试验?跟以往用标准差(或变异系数)来评价的精密度试验又有何区别?
从字面上理解,标准中确定的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的数据应该类似于一个限值,也就是如果需要验证此方法,我们得到相关数据就应该小于或等于重复性限和再现性限。
2. HJ 535-2009中精密度试验的验证方法如下:
1) 首先,分别配制氨氮浓度为1.21mg/L和1.47mg/L的标准溶液(如果能购买,最好是购买有证标准溶液/样品)。
2) 每种浓度进行两组测定(在重复性条件和再现性条件下),每组可以仅测定一次,即每组仅测定得出一个数据(此为极端情况)。
3) 对每组测定结果进行统计处理,剔除错误值和离群值(如利用格拉布斯(Grubbs)检验法检验离群值),求得每组数据的平均值或中位数,所得的平均值或中位数即为我们最终所需要的数据。
4) 将两组所得的平均值或中位数相减(大减小)的差与重复性限或再现性限进行比较,如差值小于等于重复性限或再现性限即为合格。
注:1)“2+2”为测试过程费用较低的情况,“2+1”、“2+1+1”为测试过程费用较高的情况;2)A为测试过程费用较低的情况,B、C为测试过程费用较高的情况;3)对于方法验证中进行重复性限或再现性限试验时,极差>r的情况是不被接受的,必须追加或重新试验;4)m为满足n/3≤m≤n/2的整数;5)在最终检验之前,应先剔除异常和离群的结果;6)再现性条件下结果可接受性检验见GB/T 6379.6-2009中的“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