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红近亲来了,追责在哪
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日前公布了“滥用和非法添加”十大监管案例,其中6起案件都涉及“罗丹明B”,都和辣椒制品有关。罗丹明B被业内认为具有潜在致癌作用,工商部门称,“它是苏丹红的‘近亲’。”
这几天,食品安全领域颇不宁静——大企业方面牛奶和面粉搞得舆论沸沸扬扬,小商贩方面八角、辣椒弄得坊间提心吊胆。仔细看来,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不是土地、气候、动物、植物本身有缺陷,而是后续制作中“人”出了问题。比如长沙工商公布的“罗丹明B”,它和臭名昭著的“苏丹红”的用途和性质非常接近,身份也属于“苏丹红近亲”。
“近亲”也好“远亲”也罢,大企业也好小商贩也罢,反正,此类问题一曝光,问题食品制造者总要承担相应责任。这看起来似乎很圆满,但广大老百姓依然难解心中之惑:为何法律法规已相对完备,为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已成为惯例,可食品安全领域偏偏有那么多企业和个人不断铤而走险?
不能不说,制造问题食品而被查处,依然属于小概率事件,是食品安全领域问题频出的表因。重要的是,我们迟迟没有对监管责任予以明晰、予以追究、予以监督,这才导致了各个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明确,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积极性不够,处理问题往往存在不到位现象等等一系列症结的存在,而这才是问题食品遍地开花、此起彼伏的深层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