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一:
终于寄回我出国前强烈要求返回的重要文件,并要求我提供护照给他们查验,被我坚决拒绝,并提出投诉要求!(作为一个被欺诈的游客,我坚决的要求携程承担广告不实给我们造成的所有损失!至少应该返还总定单的30%作为赔偿,同时应承担本人在沪投诉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我一再强调我是外地游客,在上海不会久留,请他们尽快给我答复!4天后,在我一再的电话催问中,携程客服人员才反馈说接受投诉处理,并确定了专门负责此事的人员!
续二
又在我的电话催问中,携程工作人员亲自上门来查验我的护照,并答应退款。同日下午,客服负责我的投诉事项的小姐说,他们能做的是给我们一份礼物表示歉意,并给我们2间酒店的免房作为赔偿,被我坚决拒绝。(我们所有受的折磨就这么打发了,完全不考虑我们提出的任何要求!)
续三
又过了一天,负责处理的客户服务小姐说:我们给你200块每人,算解决这件事(我问说你这个标准是怎么来的,她告诉我,原打算给我们2间免房,价值400元,你们不要免房,就折算成人民币给你们啊,说的还理直气壮)。我说你们的服务问题处理就是这么答复啊?她说她全权代表携程,如果我不接受,她就收回200块的赔偿。我问她,你们应当如何承担对客人的责任?她却说我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他们的服务,晕啊!
续四
下午负责受理我投诉的小姐无法处理我的投诉,说她的直接主管已经了解了全部情况,并授权她跟我这样谈,我要找她的直接主管谈,结果,她的直接主管却说,不了解情况,等了解了再处理!
携程就是这么玩客人的啊?究竟是经办人的问题,还是主管的问题,或者根本就是携程公司的问题?
续五
关于悉尼观光护照的事情,小姐是这样答复的,我们的pass确实是价值2500人民币,你如果全用完就会值,那里有8折和9折的折扣券啊,你用不完,不能说不值!哈哈,如果你拿到一份广告册,上面说如果你消费就给你9折的折扣,这个是直接价值吗?(后来我拜访携程公司的时候,客服的倪小姐推出一个负责产品售卖的小姐,我拿出一顶悉尼桥攀登纪念帽问她,你说这个帽子值多少钱,小姐说不清楚,我说这是你们PASS里的产品哎,你怎么不清楚?她说,哦,我们有专门的产品包装部门,他们可能比较清楚,我负责售卖,所以不太清楚。我当时就反问她,你自己卖的产品都不清楚,还没有欺诈顾客啊?那小姐赶紧说,哦,是免费的吧,或者也许是10块钱澳元左右吧,我不记得了,反正我们去考察的时候是他们送了我们一顶的)晕啊~~
我拿出在澳洲随便拿几本广告册,后面全是8折9折券,我问倪小姐说,这本册子值2万块啊,你只要花完15~20万,它就是价值2万了,我不买给你,我送给你好不好?
哈哈,什么价值和价格的文字游戏,用这种话来欺诈消费者,真的把客人当猴子了!
续六
客服的主管倪小姐早晨给我电话,说我以上发贴内容不实,并威胁我说如果我再发,对他们公司的声誉造成影响就要对我采取措施!!下午冒着大雨我亲自到携程公司去拜会了这位倪小姐,我跟她说我好怕哦,你们要对我采取措施,那么我要对我上述的发帖内容跟你逐字逐句的跟你核实,我带来了所有的证据,说明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事实,我对我所写的每个字都承担责任,但如果你再说我内容不实,我就告你诽谤。
结果是,对我上述发贴内容,倪小姐提不出一个字不是事实的,但她强调说我的文字总体感觉上误导了他们的客户,所以不能发!我反问她,你们的广告已经误导我上了当,我还不能讲话啊?使我不仅整个行程中精神、体力、财务都受到了巨大的损失,不考虑我的任何投诉意见,反而变本加厉的欺负人,给我陪个200块,我觉得是一种侮辱啊~~~
结果包括主管倪小姐和她的经理李小姐,共同回复给我的一句话是:诽谤不诽谤不是你我说了算,威胁不威胁也不是你我说了算~~你可以找相关法律部门去反映啊,至于消费者协会,他们没有什么执行权,你去找他们好了啊,我们的决定已经就是这样了~~
哎,店大欺客啊,李经理还补充一句就算是你说的店大欺客吧,真是我们这些可怜的消费者上哪里说道理啊~~欺人太甚、、、、、、、太甚、、、、、、、、、太甚啊、、、、、、、、、、、、、、、、、、、、、、、、、、、、、、、、、、、、、、、、、、、、、、、、、、、、、、
最新消息:
携程开始睡不着觉了,叫人加班删我的帖子,真搞不懂,这个公司竟然不知道什么叫正面处理问题,这种以强凌弱的架势,令人发指!!
今天,我要跟所有的人说!
我鄙视携程这种小人做法,同情他一个号称的"大"公司,如此处理客户投诉!
鄙视他~~
网友跟帖及评论见以下网址:http://www14.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3153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