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XXXX)编制说明
核心提示:卫生部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XXXX)(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意见征求:
卫生部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3〕203号)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于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立项,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参与,共同承担了该项修订工作。
2012年评估中心成立修订工作组,工作组讨论了本次修订工作的原则和任务,修订过程中仔细分析并参考了国际及其他国际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组织对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实际使用情况、每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工艺必要性、食品分类系统的合理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查询方式等在全国范围进行了调查,并利用我国居民营养调查获得的我国人群食物摄入量数据和我国食品添加剂实际使用数据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其间工作组共组织召开了10多次标准修订会议,完成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附录A中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
定、附录D以及部分食品分类系统等内容修订工作。
主要起草人:王竹天、张俭波、王华丽、张霁月、骆鹏杰、丁少辉、李羽楠、岳增君、薛毅、李玥、张九魁、赵燕萍、康永璞、杨永兰、谢华民、朱之光等。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一)关于GB2760中营养强化剂使用规定的修订情况
卫生部已公布《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本次修订GB2760中将标准中关于营养化强化剂的规定进行删除。
(二)带入原则的修订情况
关于GB2760中带入原则的修订,主要参考了CODEX GENERAL STANDARD FOR FOOD ADDITIVES CODEX STAN 192-1995中关于带入原则的条款4.2中作出规定“如果一种食品原料或成分专门用于生产某食品,那么这种原料或成分可以按照本标准中所生产食品的规定使用或添加食品添加剂,包括不能超过适用于该食品的最大使用量”(“An additive may be used in or added to a raw material or other ingredient if the raw material or ingredient is used exclusively in the preparation of a food that is in conformit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is standard, including that any maximum level applying to the food is not exceeded”)以及欧盟、澳新关于带入原则的规定,结合我国目前食品工业的实际情况,修订了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
经过多次讨论,建议在GB2760标准正文部分3.4带入原则内容下增加以下内容:3.4.2当某食品配料作为特定终产品的原料时,批准用于上述特定终产品的添加剂允许添加到这些食品配料中,同时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含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在所述特定食品配料的标签上应明确标示用于上述特定食品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