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鞭度”管理下的“市”
西周是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手工业和商业都由官府经营,工匠、商人多为官家的奴隶,故有“工商食官”之说。商品交换主要发生在奴隶主贵族及其扈从人员所聚居的王城。交换以奢侈品和手工业产品为主,而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往往通过农业税等形式获得。一般不进入市场,这样就大大缩小了交换的范围。
西周“重农抑商”,商业发展受到一定限制。但另一方面,由于生产生的提高,社会经济繁荣,奴隶主们已不满足于仅仅经营由周天子分封的土地,而希望得到更多的奢侈品,西周的商业正是在这种十分矛盾的政治体制下发展起来的。
随着农业、手工业的进步,西周的商业比殷商时有所发展,可以从墓葬中发现“贝”的数量明显增多作佐证。贝已从早期单纯作为装饰品逐渐转变为货币,用它来计算物品的价值了。西周的青铜器上常见有赐贝三十朋、五十朋以至百朋等。西周还可能已用“铜”作交易的等价物了,在铜器铭文上还多次出现了“×寽”、“×匀”等计重单位,可见商业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有所提高。西周的商业目前也只能从古文献中找到一些很不系统的资料。《考工记》中载:西周已有专门的“市”了。并“面朝后市”。既近于后宫,又禁止后妃贵族们到市上去游观。西周对“市”的管理十分严格,设各种官职,有司市、胥师、质人等等。司市为市官之长。《周礼•地官司徒》中说:司市掌握市上各种政令。根据不同的事务、处所来安排市井的经界,把货物分门别类地陈列出来,分其优劣使物价合理,有时还要用度量衡器具计量后再评定价格。每当开肆之始,“质人”手里还拿着“鞭度”在市上巡视监察(鞭度是指一种无刃之殳,古代兵器),如果发生银钱纠纷或因度量不准而产生争斗,则执鞭惩戒,有争长短者,则执度以校正。《周礼•质人》中说:“质人……掌稽市之书契,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犯禁者举而罚之。”“淳”同“纯”,布帛幅广的单位,“制”是指匹长。说明在市上出售的布帛、幅广、匹长都已有严格的单位制了。
《周礼》一书虽是后人对西周王室的官制、关市管理以及东周时期各国制度,添附了许多儒家的政治理想,增减排比而成的汇编,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西周至春秋期间商品经济和度量衡的状况。在官方专设的“市”上,买卖双方都已不再是对交换物品的多少、长短“不甚计较”了,因此多处出现“同其度量、壹其淳制”的记述。而且还会常常因量的多少而发生争斗,故设质人巡而考之、举而罚之。
西周市场管理之严,分工之细,一方面说明商业活动有了一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商业操纵在官府,商品只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交换。如“圭璧金璋,不粥鬻于市;命服命车,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不粥于市……”(见《礼记•王制》)。除了对不合质量标准的(如用器、兵车不中度、丝麻幅宽不合规定尺寸)用具不准在市场上买卖之外,代表着奴隶主贵族身份、品级的礼仪用器,兵戎器械等均不准在市上交易。这些规定,都反映了奴隶制国家政权极为重视不同阶层的等级秩序,以保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的特点。由于买卖不能完全自由的进行,极大地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尽管这时期的度量衡已成为交换中不可缺少的、判别各种量的准则,但是由于市上的一切活动都在各级官吏的严格控制之下,度量衡也就不例外地成为被管辖之器了。买卖的双方都没有拥有和随意使用度量衡器的可能。掌握在“质人”手中的度量衡,不仅仅是评定各种量多少的标准,更主要是一种权力的象征。
在西周官办的商市中,作为间接的等价物——货币已开始出现,当时起货币作用的主要是“贝”,贝以朋为单位。金(铜)在某些情况下也被用作交换的等价物,以寽、匀为计量单位。铜本身是一种重要的商品,在西周时期同时也担负着货币的职能。各方面材料证明,西周商品交换中,虽已使用货币,却仍未起到主导作用,交换时往往仍是以物易物。这方面可以借助于考古发掘青铜器铭文来做一些粗浅的探讨。1975年在陕西岐山董家村发现了一座贮藏铜器的西周窖穴,其中有30多件铜器皆有铭文,特别是恭王时裘卫制作了几件器物最具代表性。它们除了反映出当时井田制开始被破坏外,同时还反映了奴隶主之间的交易活动。“裘卫”受穆王封赏,得到了掌管加工皮裘手工业的官职。通过经营工商业,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并利用这些财富与其他奴隶主贵族交换了大面积的土地,成为一个兼营农业的新兴土地所有者。制作于恭王三年(前924年)时《卫盉》,详细记述了他与“矩伯”所作的一场交易:一次矩伯要参加一次盛大的朝诸侯典礼,缺少朝觐用的礼器,便从裘卫那里得到了一件玉璋,价值八十朋。双方议定以“十田”偿付。此外,再加赤玉的琥等,价值二十朋,以“三田”偿付。另一件《卫鼎》记述了恭王九年的另一次交易:恭王为接见眉敖的使节,准备举行一次盛大的仪式。矩伯为参加这次典礼,又到裘卫处要了一辆好车和几件车马器。裘卫又向矩伯的妻子矩姜提供了帛二丈。矩伯便把自己土地给裘卫作抵偿。矩伯命令具体的人员来办理转让土地的仪式:勘踏应付给裘卫土地的四至,并堆起土垄为疆界。从这些交换活动中证实了恭王时期,“田里不鬻”的制度已遭破坏,还可以看到货币在交换中起着价值尺度的作用。但由于货币并没有普遍使用,或矩伯一时没有那么多货币,便仍以等价的田和里作为偿付。西周青铜器铭文上还常常见到奴隶主贵族受到处罚或发生争讼时,最后裁定也往往是罚多少铜、多少田或多少禾,甚至多少奴隶等。这些都证明西周时期商品交换中度量衡仍没有起到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