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满足本公司工作的需要,配备充分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培训目标实现及有效性,以保证本公司管理体系和分析检测工作有效运行。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的全过程。3 职责3.1总经理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批准人员培训计划。3.2技术负责人负责公司人员市场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考核。3.3 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并进行有效性评价。3.4 质量监督员对在培员工进行适当监督。4 工作程序4.1制定培训目标根据本公司管理体系运行和实际情况,总体培训目标是:1) 负责管理体系运作的人员,应100%地了解和熟悉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要求;2) 技能培训参加人数每年不少于20%,降低工作中的失误率; 3) 培训结果的有效性达85%以上。4.2 培训计划的制定
4.2.1每年初由质量负责人结合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提出本年度培训项目、人员、培训方式、培训目标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执行。4.2.2如出现新的检测标准、规范或上级要求的临时培训,由总经理批准。4.2.3各部门还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部门人员的临时培训申请,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4培训计划的内容:1) 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质量意识教育、管理体系文件宣贯、外部或内部组织的新规程、新标准学习班、相关法律法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外语及计算机、内部技能培训考核等内容。
2) 人员培训计划应包含培训的内容及方式,培训要求;培训时间的安排;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及负责人等。
4.3 组织培训
4.3.1岗前培训
4.3.1.1 本公司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实施,其培训内容为:
1) 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意识教育;
2)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教育;
3) 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知识教育。
4.3.2岗位培训
4.3.2.1 公司人员从事样品制备、火试金或检测工作前,必须进行岗位培训。新员工的岗位培训,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予以配合,培训内容为:
1) 与本岗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
2) 岗位职责、相关作业指导书;
3) 岗位的有关专业知识; 4) 岗位的安全知识培训。4.3.2.2 员工初级培训经部门主管考核合格后,先从事辅助性工作;达到熟练程度后,经技术负责人考核合格者,才可以独立开展样品制备、火试金或分析检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经补考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由技术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将其解聘或调换工作。
4.3.2.3 对有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资质证书的技术人员,由质量负责人会同相关人员对其资质进行确认,可不进行操作技能及检测方法的培训及考核。
4.3.2.4 因工作需要使用临时签约人员,临时聘请的技术人员以及关键的支持人员时,质量负责人应对这些人员的技术资格和能力进行确认,在工作中由质量监督员进行监督,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管理体系和检测工作的要求。
4.3.3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包括自学、函授、公司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研讨会等形式。4.3.3.1 公司内部培训
在职员工的公司内部培训由技术负责人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培训内容主要是:
1) 组织公司全体人员培训宣贯新发布的重要文件、法律法规; 2) 组织有关检测人员宣贯学习新标准、新规范、新方法; 3) 针对检测技术发展,组织学术交流和专业技术知识更新的培训,以提高技能; 4) 仪器设备正确使用的培训考核;各部门组织仪器设备操作技能培训考核。
4.3.3.2 外部培训
4.3.3.2.1 外部培训由质量负责人与有关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取得培训信息,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外部培训内容主要是:
1) 相关岗位资格证的取证或换证;
2) 新标准、新规范、新方法的宣贯学习;
3) 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技术研讨会等。4.3.3.2.2 积极选派合适的人员参加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有规定必须参加的就必须派人培训,没有规定的应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选择性派人培训。4.3.3.2.3 参加外部培训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有义务在本部门或在全公司进行宣贯,或对其他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培训。4.3.3.2.4 外部培训结束后,受培训人员需向质量负责人提交学习材料及证明材料(如考试成绩、结业证书、资格证等),质量负责人确认后交资料管理员放进技术档案。4.3.3.3 在职培训
本公司鼓励和倡导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提高专业技术技能和文化水平的业余函授或其它形式的培训学习。
4.3.4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
4.3.4.1 质量负责人定期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内容的培训,使其掌握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及运作方式,每年不少于一次。
4.3.4.2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管理体系相关文件实施要求的培训,以满足管理体系规定的要求,每年不少于一次。
4.3.5内部审核员的培训
4.3.5.1 公司应派出足够数量的既熟悉CNAS认可准则又懂得本公司管理体系运作的
人员参加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内部审核员培训班,取得资格证,以满足维护本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的需要。
4.3.5.2 质量负责人应根据每年内部审核的情况,组织对内部审核员进行审核知识、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每年每人应不少于一次。
4.3.6质量监督员的培训
质量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质量监督员进行有关检测方法、市场知识和监督目的的培训,以保证实施充分监督,防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4.4 培训的考核和评价
4.4.1需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4.4.2外部培训要由培训单位出具培训结果的评定证书或材料;内部培训结束时,由总经理和授课老师组织考核。4.4.3部门主管和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新调入或转岗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考核,考核结果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并统一办理转正或上岗手续。4.4.4 质量负责人负责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对组织培训情况每半年进行有效性评价,将培训考核和评价结果记录在技术人员档案中。评价结果同时可以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人员培训有效性评价的结果和建议,可作为制定下年度培训计划的参考。4.5 培训的记录4.5.1 各相关责任部门按《员工___年度培训计划表》的要求进行培训,并将培训过程记录于《员工培训记录表》交资料管理员统一归档。4.5.2所有培训材料,由资料管理员归档保存,检测室保存资料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由资料管理员复印后存放个人技术档案中。4.5.3由资料室建立所有技术人员的《技术人员档案》,对技术人员的教育和专业资格、职称证书、所有相关技术的培训考核资料和记录,以及每位技术人员的相关的授权、能力资格证书、培训有效性评价等统一归入《技术人员档案》内保存。有关内容执行《记录控制程序》。5 监督管理5.1对在陪人员的监督管理 1)由技术负责人或各部门主管对在培人员及其工作进行有效全面的监督。2)监督内容包括了原始记录,基本操作,对检测方法的理解,对所用的仪器设备的了解和熟悉等。3)对在培人员的填写的任何记录必须进行复核。 4)对在培人员的操作必须有监督人员在旁指导。5.2对检测关键环节的监督5.2.1由技术负责人对检测方法进行监督;确保使用的方法是客户选择的方法或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方法。5.2.2由检测主管对检测的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检测人员按技术规程操作。5.2.3由签字授权人对检测的结果进行监督,核实。5.3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本部门的合同制人员后其他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督其他技术人员及关键支持人,确保这些人能胜任工作,并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6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