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CMA与CNAS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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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yu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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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很简单,境外有自己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有认可标志和ILAC无CMA之类的东东,我们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如海关,法院等认还是不认?不认就违反了互认协议,认得话就更过分,人家的认我们自己境内的有CNAS的没CMA反倒不认了,吃里扒外了?和尚摸得我摸不得?还希望有人能够解惑,现在这里一并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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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yu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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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第三方实验室必须计量认证的源头是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第32条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我的问题是第三方实验室一定是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我出的报告只是客户用来对自己内部使用,跟社会有毛关系?为什么一定要计量认证?
vivi_v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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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实验室不一定是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很多第三方实验室也只出数据,内部服务的。
如果出的报告只对内使用,的确是可以不要计量认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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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gu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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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不久的将来消失,是大势所趋
目前属于混沌阶段
其实也有第三方不搞CMA,质监局会真的去罚款?应该没那个底气
z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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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使用数据自己掌握就好,为何要去认证呀,但是你的数据对产品起到一定作用的话就另一回事了吧。
tangyu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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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528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公司刊侦只要通过实验室认可或实验室资质认定,都可对外出具报告,都具法律效力。言外之意就是,这些领域可以不用取得CMA,别的领域就不行,为什么不行,不知道。
vivi_vi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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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damoguyan(damoguyan) 发表:
CMA不久的将来消失,是大势所趋
目前属于混沌阶段
其实也有第三方不搞CMA,质监局会真的去罚款?应该没那个底气


(⊙_⊙).....曾经国内一家很有名气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浙江被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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