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部门主管,连自己主管的下属员工应该做什么都理不出一二三来,你怎么管理他?
我们讲了多少年,要员工尽职尽责,可是,你如果不让员工明白他的职是什么、他的责是什么,员工又如何尽职、如何尽责?所以员工工作好坏,首先要考核的是其主管是否尽职尽责。
确定员工岗位工作标准的第一步,就是确定员工岗位的职责。当我们把整理员工岗位职责的任务分配到各主管之后,往往会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答卷。
我给大家举一个保安员的工作职责的例子,看看,这样的错误多么荒唐可笑!
主管原拟条款如下:
1、自觉执行保安队公司相关制度;
2、完成本岗位的工作;
3、掌握保安人员应具备业务技能;
4、重视个人形象、仪表、着装;
5、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说明:6、7条是企业对普通员工的通用规定,该主管属于套用。那么通观全部条款,除了6、7条有实质内容之外,1至5条该主管给了保安哪些具体的工作内容呢?“自觉执行”是一种要求,怎么能当作工作职责呢?“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倒是应该说明的主要事项,在这里不是等于没说吗?“掌握保安人员应具备业务技能”这是任职的主观条件要求,不是工作的内容。“重视个人形象、仪表、着装”也是个人素质与做好工作的要求,而不是工作事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是一项单独的工作事项,是工作中出现本岗位不能处置事项时的要求,也不能单独列为工作职责。保安员的工作职责至少应该包含以下事项:
1、 负责指定岗位值班;
2、 负责上下班时间员工着装、佩戴工卡、打卡检查;
3、 参加消防安全巡查;
4、 负责车辆进出安全检查,货车凭条放行;
5、 负责来宾接待登记、指引或电话通知;
6、 负责交接班检查、登记;
7、 制止或举报违章违纪行为;
8、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我之所以举保安工作职责为例,是觉得这太简单了。如此简单的工作事项都归纳不出来,实在太不应该。这可能不仅仅是管理水平低的问题,更主要的恐怕还是工作态度问题。能力不足,态度好,慢慢也能提高。能力不行,态度也不积极,就无药可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