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建标:我们好像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过来考核的。上海局是来考核你们电气实验室,还是那个为你们电气实验室服务的校准实验室?
CNAS:我们因为很多实验室是独立法人性质,比如我们电气部实验室,是独立的一个检测实验室;而校准实验室又是一个独立的校准实验室,这个校准实验室为了能计量我们电气部的设备,它去弄了个CNAS资质。这不属于内校范围了。这句话是否就说明:取得了CNAS资质后,就无需别的什么机构授权了,直接就可以出具对外有效的校准证书了吧?
考核我们的校准实验室,因为是校准实验室去建标的。而且这个校准实验室也是按照独立法人的性质去申请的。不属于我们电气实验室的附属或分公司。
那个校准实验室目前好像只对集团的实验室做计量,但是按理,它是可以对外出校准报告的。
谢谢版主祥尽的回答!这下我有点明白了:要取得了CNAS资质,计量标准得先通过由当地计量行政管理部门,依据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建标考核,然后再通过认可机构取得CNAS证书。从而,才能具备CNAS资质。你说是这样吗?
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
呵呵我目前所在的部门专做电子电气和汽车的检测的,职位是质量工程师,我因为专业背景是医药,所以看电气方面的东西都有点吃力。哈哈有你在太好了,到时候我不知道的地方还要跟您请教的~~
那你在单位具体是从事什么工作?我感觉你是从事管理工作,不象我是现场一线的检定工。因为你可以要求公司让你在上班时间上仪器信息等网(你申请了不屏蔽这几个网站)。你专业背景是医药,是指从事药剂方面的工作吗?也就是说本你应该考药剂师职称的,如是这样的话,你太伟大了专业跨度这么大,还做得有声有色,真不简单!如你是医疗器械的话那我那篇《用阈值法取代系数法……》的原创贴,怎不给我多多肯定,弄得我这么好的文章才得个三等奖。
同样有你也太好了!互相学习,共同交流吧?
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
………………
原创比赛等我发现的时候已经截止了,呜呜~~~~(>_<)~~~~
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
我跟华东地区很多检定员关系都很好哈哈
我经常跑去计量院问他们问题,他们每次看到我就问我,你这次又去哪家公司上班了?^_^
希望我也成为你的“很多检定员”中的一员哦!
哈哈跟刘老师聊天很愉快,而且真的给了我很多帮助!
可能就像你说的那种,质量体系很容易被人挑毛病,所以我有点时候心态就差了,但是今年我来这个论坛后,你的执着的精神传染了我~我现在很多时候就是跟你学的,问到底,学到底!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校准有两种:一种是对外(即对社会)提供专业校准服务的计量技术机构,如:校准实验室。这种专业计量技术机构,对外提供计量校准服务,出具《校准证书》。这种专业技术机构有的是经过CNAS考核、认证、授权的,专门为社会提供计量校准服务(不提供检定服务)的技术机构,出具的是带有CNAS标识的《校准证书》;还有一类是经过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国防军工、军队等)考核授权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他们可以对外提供检定或校准服务,出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但出具的《校准证书》不带有CNAS标识。目前在我国,许多计量技术机构都具有以上所说的双重身份。
另一种是企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对自己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开展的计量校准活动,称为“内部校准”。如果要出具《校准证书》,则必须经过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授权,包括人员资质、标准建标、管理制度等。否则的话,出具的只是一份没有任何授权声明、也没有印章的无效证书。
对于已获得CNAS认可授权的检测实验室,CNAS只是对其所开展的检测项目进行了认可,而所从事的内部校准项目,只是进行了确认,并不是认可(参见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第6条)。因此内部校准所出具的《校准证书》是不允许盖CNAS标识的。
校准不是法治计量范畴的活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有哪部法律法规规定了校准需要由技术监督部门来考核授权。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也好、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也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授权的都是针对“检定”这一法治计量的活动。而目前许多经CNAS认可授权的专业计量技术机构,并不一定都是经过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授权的,他们只提供校准服务,不提供检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