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关了一个李刚,还有其他的赵刚、钱刚、孙刚……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在李刚的权利没有被关进笼子之前,李刚的儿子是不可能被杜绝的。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特权阶级太多了,李刚的儿子还有不少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情太重要了,没办法。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原文由 秋刀鱼_66(v2825652) 发表:各行各业的法律或者条例,都是有其本身的适用范围和使用人群的。不属于这个范围和人群的人,是不适用那些法律的,触犯了也没有责任。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比如说,国家法律有很多部,各行各业的都包括,里面任何一条虽然你不知道,但是你触犯了就是犯法了原文由 秋刀鱼_66(v2825652) 发表:同样反问一句,无知者就无罪吗?又该如何判断到底是有知还是无知呢?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不知道就没罪啊?只能是无知吧
“不知者不罪”。
只有在明知或者应该知道是珍惜、濒危动物的前提下吃的,才应该同罪。
对啊,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骗庶民的,别信啊
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一D专政可能三权分立么?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所以说,三权分立太重要了!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恰好职位高的可能是特权阶级,抓人的可能级别不够,处理不了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请吃者,有时可能也是迫不得已。也可能是求着人办事,不得不吃吃喝喝。要我说,就应该按职位高低重罚。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所以应该一锅端,再根据主次罚轻重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那倒也是。请吃者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这么大的经济投入,不可能沉默不语的。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这种可能应该很普遍。只要吃者,就以知情来定罪的话,可能会有被冤枉的,但不会太多。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有人知道,有人可能不知道。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
“不知者不罪”。
只有在明知或者应该知道是珍惜、濒危动物的前提下吃的,才应该同罪。
一桌的人,吃下去的东西不可能不知道是什么吧,中途肯定会有人说的
我觉得能去花大钱吃濒危野生动物的,不可能不知道的
例如某官员透漏出对吃某野生动物的意愿,下面的人为了讨好巴结他,就组织了一场饭局邀请他去吃
吃普通野生的可能冤枉,但吃濒危野生的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
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理论上是可以的,阻力在利益分配上。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一D专政可能三权分立么?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所以说,三权分立太重要了!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恰好职位高的可能是特权阶级,抓人的可能级别不够,处理不了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请吃者,有时可能也是迫不得已。也可能是求着人办事,不得不吃吃喝喝。要我说,就应该按职位高低重罚。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所以应该一锅端,再根据主次罚轻重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那倒也是。请吃者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这么大的经济投入,不可能沉默不语的。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这种可能应该很普遍。只要吃者,就以知情来定罪的话,可能会有被冤枉的,但不会太多。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原文由 燕飞(mansonyang) 发表:有人知道,有人可能不知道。原文由 逆天一棍(fengmo4668) 发表:
“不知者不罪”。
只有在明知或者应该知道是珍惜、濒危动物的前提下吃的,才应该同罪。
一桌的人,吃下去的东西不可能不知道是什么吧,中途肯定会有人说的
我觉得能去花大钱吃濒危野生动物的,不可能不知道的
例如某官员透漏出对吃某野生动物的意愿,下面的人为了讨好巴结他,就组织了一场饭局邀请他去吃
吃普通野生的可能冤枉,但吃濒危野生的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