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NY 609-2002 <有机物料腐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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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609-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有机物料腐熟剂
Organic matter-decomposing inoculant
 
 
 
2002-11-05发布 2002-12-2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进行编写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德龙、李 俊、葛 诚、王蓉芳、冯瑞华、崔 勇。
有机物料腐熟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仅限生物制剂,下同)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能分解各种有机物料的细菌、真菌、放线菌等多种微生物复合而成的生物制剂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89.3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方法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T 14539.1 复混肥料中砷、镉、铅的测定
GB/T 14539.2 复混肥料中砷的测定方法
GB/T 14539.3 复混肥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14539.4 复混肥料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15555.1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5 固体废物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NY 227 微生物肥料
NY 411 固氮菌肥料
QB/T 1803 工业酶制剂通用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有机物料腐熟剂:能加速各种有机物料(包括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及城市污泥等)分解、腐熟的微生物活体制剂。
4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形态不同可分为液体、粉剂、颗粒三种剂型。
5 要求
5.1 菌种
生产企业所使用的菌种必须安全、有效,必须提供菌种的分类地位材料,包括菌落及菌体形态照片。
5.2 产品技术指5.3 标5.4 
应符合表5.1要求。
表5.1 产品技术指标
项 目剂 型
液 体粉 剂颗 粒
外 观 无异臭味液体粉状、湿润、松散颗粒、无明显机械杂质
有效活菌数(cfu),亿/g(mL) ≥ 1.00.500.50
水 分,% ≤-35.020.0
纤维素酶活, U/mL ≥30.030.030.0
蛋白酶活,U/g(mL)≥15.015.015.0
淀粉酶活,U/g(mL)≥10.010.010.0
pH 5.0~8.55.5~8.55.5~8.5
有效期,月≥612
备注:根据所腐熟物料的种类测定相应的酶活。

5.5 产品无害化指 
应符合表5.2要求。
表5.2 产品无害化指标
参 数 标准极限
大肠菌群值 个/g(mL) ≤1000
蛔虫卵死亡率 %≥95
汞及化合物(以Hg计, mg/kg)≤5
镉及化合物(以Cd计,mg/kg)≤10
铬及化合物(以Cr计,mg/kg)≤150
砷及化合物(以As计,mg/kg)≤75
铅及化合物(以Pb计,mg/kg)≤100
备注:粉剂、颗粒产品所用载体需测重金属指标,液体制剂产品不测重金属指标。

6 抽样
按每一发酵罐菌液制成的产品为一批,采取随机方法逐批或抽取某一批次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严格避免杂菌污染。
6.1 抽样工具
抽样前预先备好无菌塑料袋(瓶)、金属勺(量筒)、剪刀、封样袋、封条等工具。
6.2 抽样方法和数量
在产品库中抽样,采用随机法抽取。
抽样以件为单位,小包装(2kg或1000mL以下)产品以一个包装箱为一件,随机抽取3件,每件中再随机抽取1袋(瓶),共计3袋(瓶),若每件包装小于500g(mL),在无菌条件下,应多抽几件混合,达到抽样要求的量即可。大包装(30~50kg以上或筒装)产品以一袋(筒)为一件,随机抽取5件,在无菌条件下,从每件中取样500g(mL)。然后将所有样品混匀,按四分法分装3袋(瓶),每袋(瓶)不少于500g(mL)。
7 检测方法
7.1 外观
应符合表5.1中的要求。
7.2 有效活菌数测定
应符合NY 227中的规定。
7.3 含水量测定
应符合NY 227中的规定。
7.4 pH值测定
应符合NY 227中的规定。
7.5 产品无害化指标的测定
7.5.1 大肠菌群值测定
应符合按GB4789.3的规定。
7.5.2 蛔虫卵死亡率测定。
应符合GB 7959 的规定。
7.5.3 砷含量测定
应符合GB/T 14539.2的规定。
7.5.4 镉含量测定
应符合GB/T 14539.3的规定。
7.5.5 铅含量测定
应符合B/T 14539.4的规定。
7.5.6 铬含量测定
应符合GB/T 15555.1的规定。
7.5.7 汞含量测定
应符合GB/T 15555.5的规定。
7.6 酶活的检测
遵照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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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8.1.1 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时,须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5.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时不检有效期。
8.1.2 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
b. 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有较大更改与变化;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或登记检验。
8.2 判定规则
8.2.1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合格产品
a)检验结果全部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

b)产品有效活菌数符合技术指标,而在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大肠菌群值、蛔虫卵死亡率等项非关键指标检测项目中,有2项(含)以下不符合技术指标。
8.2.2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不合格产品
a)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技术指标;
b)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大肠菌群值、蛔虫卵死亡率等项非关键指标检测项目中,有3项(含)以上不符合技术指标
c)固体产品中重金属指标任一项超标者。
 
9 包装、标10 识、运输与贮存
有机物料腐熟剂的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按NY411中9.1、9.2、9.3和9.4执行。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酶活的测定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酶活的测定
A. 维素酶活的测定
A.1 试剂和溶液
a) 底物溶液:准确称取0.625g羧甲基纤维素钠盐,溶于100.0mL磷酸钠缓冲液(0.2 M, pH 6.0),加热搅拌使之溶解。
b) DNS显色剂:称取10.0g 3,5-二硝基水杨酸溶于蒸馏水中,加入20.0g 氢氧化钠、200.0g
酒石酸钾钠和500.0mL水,加热溶解后再加入重蒸酚2.0g、无水亚硫酸钠0.5g待全部溶解后冷却,定溶至1000.0mL。
A.2 仪器设备
a) 分光光度计
b) 电子天平
c) 振荡器
d) 培养箱
A.3 标准曲线绘制
a) 标准葡萄糖溶液:用蒸馏水溶解25.0mg葡萄糖定溶至25.0mL。
b) 标准曲线绘制:
取5支带有20.0mL刻度的试管,按下表量取试剂:
试管号标准葡萄糖溶液(mL)磷酸钠缓冲液(0.2M pH 6.0)(mL)试管中葡萄糖量(μg)
105.00
20.44.6400
30.74.2800
41.63.41600
53.21.83200

每管中各加1.0mL 2.0 M氢氧化钠溶液和2.0mL DNS显色液,摇匀后置于沸水浴中准确加热5.0
min后,流水冷却,蒸馏水定溶至20.0mL,摇匀后于490nm处测定各管的OD值,以葡萄糖的μg数为横坐标,OD值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A.4 原样酶液
称取5.0g样品用蒸馏水稀释10倍,充分振荡,静止30min,过滤,其滤液即为原样酶液。
A.5 测定步骤
取3支带有20.0mL刻度的试管,1支作为空白对照,其余2支作为平行样品管。样品管中加1.0mL原样酶液,然后3支试管中分别加入4.0mL已预热至60℃的底物溶液,在60℃的水浴锅中反应20min取出,每管立即加入1.0mL
2.0M氢氧化钠溶液和2.0mLDNS显色液,摇匀后在对照管中再加入1.0mL原样酶液。将3支试管放入沸水浴中,显色5min后立即取出,流水冷却,定溶至20.0mL,用分光光度计于490nm处测其OD值。
A.6 纤维素酶活力计算
根据标准曲线换算成葡萄糖μg数,
 
U = (M1-M0)/ 20
式中:
U:样品的酶活力(μg/min)
M0:对照葡萄糖量(μg)
M1:分解后样品重量(μg)
20:酶与底物反应时间(min)
1mL原样酶液,每分钟产生1μg葡萄糖定义为1个酶活力单位(u)。
B. 蛋白酶活的测定
B.1 试剂
应符合QB/T 1803中的规定。
B.2 原样酶液的制备
称取样品10.0g(或10.0mL),加入装有玻璃珠的三角瓶(150mL)中,再加入一定体积的磷酸缓冲液(pH7.5)溶解,200转/min摇床振荡30min,然后四层纱布过滤,滤液再于3000转/min离心20min。离心后的上清液根据酶活力用缓冲液(pH7.5)稀释至适当浓度,供测试用。
B.3 应符合QB/T 1803的规定
只是在具体测定中有两处改变:一是反应时间(加入酪素后)由10min改为30min;二是原静止过滤改为离心5min过滤。
C. α-淀粉酶活测定
C.1 试剂
应符合QB/T 1803中的规定。
C.2 原样酶液的制备
称取样品10.0g(或10.0mL),加入装有玻璃珠的三角瓶(150mL)中,再加入一定体积的磷酸缓冲液溶解,200转/min摇床振荡30min,然后四层纱布过滤,滤液再于3000转/min离心20min。离心后的上清液根据酶活力用缓冲液稀释至适当浓度,供测试用。
C.3 标准曲线的绘制
a)可溶性淀粉标准溶液,按下表配置。

管号标准溶液的浓度(mg/mL)0.1%标准溶液的体积(mL)水的体积(mL)

b)分别取上述溶液各1.0mL(须做平行试验),加入到5mL稀碘液中,摇匀,于660nm测定吸光度,以不含可溶性淀粉的0管为空白对照。以吸光度为纵坐标,可溶性淀粉的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此线应通过零点)。
根据作图或用回归方程,计算出吸光度为1时可溶性淀粉的量(mg),即为吸光常数K值,其值应在0.95~1.00范围内。
C.4 参照QB/T 1803-1993的方法进行测定。
在具体测定中以下三个方面略有变动:一是吸取2%可溶性淀粉溶液20.0mL改为1%可溶性淀粉溶液10.0mL;二是原磷酸盐缓冲液由10.0mL改为5.0mL;三是反应时间由5min变为30min。
C.5 计算
X= ( 4.76-A×K ) ×21×n/30
试中:
X:样品的酶活力,u/g(mL);
4.76:1mL反应液中最初含有的可溶性淀粉的量(mg);
A:样品平行试验的平均吸光度;
K:吸光常数;
21:反应液的总体积,mL;
n :稀释倍数;
30:反应时间,30min。
1g(mL)样品,于60℃、pH=6.0条件下,1分钟液化1mg可溶性淀粉,即为1个酶活力单位,以u/g(mL)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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