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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zsz2007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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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czcdczg(czcdczg) 发表:提供租赁合同,仪器设备能够独立支配,而不是与别人合用,也不是暂时性的,可以申请认可。
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CNAS的话,如果是租设备,场地的话,可以试试
ID:vivi_vivi
原文由 zsz2007(zsz2007) 发表: 谢谢回复,也有电话咨询过评审老师,说如果针对租赁这种方式,评审员会比较敏感,估计会比较严格,那只有先申请试试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