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CNAS三级文件,方法验证与确认操作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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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j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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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现在需要写份《方法验证与确认操作指导书》,CNAS体系用的,有没有写过的帮忙传一份,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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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通过对本中心采用的方法进行确认,以保证该检测方法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分析方法误差允许的范围内,可在本本中心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引进的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方法、检验科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适用的标准方法、扩充、修改过的标准方法;也适用于新方法/新技术研究而建立的新方法。
3.职责
3.1 检验室负责各项目检测方法的选用、制定、验证和不确定度分析;
3.2 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在用检测方法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法的确定、批准。
4.工作流程













5.工作程序
5.1准备工作及说明
5.1.1检验室负责搜集、研究测试物质的前处理及检测方法或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其适用范围,操作步骤,注意事项。
5.1.2准备实验试剂、量具、仪器;调试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实验中所需要的仪器、量具等,必须按规定进行鉴定和校准;所用试剂及实验用水的规格、纯度必须符合要求。
5.1.3在方法确认中需用的基准物质、标准溶液要确认在使用有效期内,保证浓度未发生变化。
5.1.4在方法确认前,参加确认的操作人员要做方法练习,以熟悉和掌握方法原理.
5.2 方法确认   
5.2.1 空白试验
分析方法空白试验的大小和它的分散程度,都直接影响方法的检出限和精密度。空白试验在一定程度反应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和技术人员的水平。空白试验是在某种情况下通过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环境条件、人员水平、经验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反应的体现。
方法确认过程中,检测人员至少累计20个空白测定值。至少10天,每天两个,绘制空白试验质量控制图,可以保证试验过程的控。
5.2.2 检出限 、测定限
5.2.2.1检出限为某特定分析方法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从样品中检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最小值。所谓“检出”是制定性检出,即判定样品中存在浓度高于空白的待测物质。
5.2.2.1.1《全球环境监测系统水监测操作指南》中规定:给定置信水平为95%时,样品测定值与零浓度样品的测定值有显著性差异即为检出限。按下式计算:
D.L=4.6Sb
式中:D.L—方法的最低检出浓度;Sb—测定次数为n次的空白平行测定(批内)标准差(重复测定20次以上)。
5.2.2.1.2IUPAC规定对各种光学方法的检出限。按下式计算:CL=3Sb/b 。       
式中: CL—方法的检出限; Sb—空白值标准偏差(一般平行测定20次得到); b—方法校准曲线的斜率。
5.2.2.1.3在分光度法中,已扣除空白值后的与0.01吸光度相对应的浓度作为检出限。
5.2.2.1.4在色谱分析中,3倍噪声相当于被测物值的浓度。
5.2.2.1.5离子选择电极中,校准曲线外延的延长线与空白电位且平行于浓度轴的直线焦点对应的浓度作为检出限。
5.2.2.2测定限
测定限为定量范围的两端,分别为测定上限与测定下限。
5.2.2.2.1测定下限
在测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准确地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量,称为该方法的测定下限。美国EPA SW-846规定4MDL位定量下限,即4倍检出限浓度作为测定下限,其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约为10%。
5.2.2.2.2测定上限
在限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地定量待测物质的最大浓度或量,称为该方法的测定上限。
5.2.3 校准曲线
5.2.3.1 标准曲线的绘制
5.2.3.1.1 在测量范围内,配置的标准溶液系列,已知浓度点不得小于6个(含空白溶液)每个浓度点至少重复测量2次,根据浓度值与响应值绘制标准曲线,必要时还应考虑基体的影响。
5.2.3.1.2制作校准曲线用的容器和量器,应经鉴定合格,如使用配套的比色管,必要时进行容积的校正。
5.2.3.1.3 在校正系统误差后,校准曲线采用最小二乘法对测试结果进行处理后绘制,并得出回归方程y=bx a。
5.2.3.2 校准曲线的检验   
线性检验即检验校准曲线的精密度,对于确证方法,相关系数不应低于0.9990。测试溶液中被测组分浓度应在校准曲线的线性范围内。
5.2.3.2.1线性检验:即检验校准曲线的精密度。4-6个标准点绘制的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0.9990,否则找出原因并加以纠正,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5.2.3.2.2截距检验:即检验校准曲线的准确度。在线性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截距检验。
将所得截距a与0做t检验,当取95%置信水平,经t检验无显著性差异时,a可作0处理,方程y=bx。在线性范围类,可代替查阅校准曲线,直接将样品信号值经空白校正后,计算样品含量。
当a与0,经t检验有显著性差异时,表示校准曲线的回归方程计算结果准确度不高,应找出原因并加以校正后,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经线性检验合格后,再计算回归方程,截距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回归方程不经上述检验和处理,就直接使用,必将给测定结果引入相当于截距a的系统误差。
5.2.3.2.3斜率检验:即检验方法的分析灵敏度。它随实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在王权相同的分析条件下,仅由于操作中的随机误差所导致的斜率变化不应超出一定允许范围,此范围因方法的精密度不同而异。例如分子吸收法要求相对差值<5%,原子吸收法要求相对差值<10%。
5.2.3.2.4两条回归直线的比较:比较重复测定的两条回归直线有无显著性差异,可通过检验其相对的剩余标准差SE,回归系数b及截距a检验,均无显著性差异时,则可对两条回归直线进行合并使用。
5.2.4 回收率
5.2.4.1在样品中加入一定标准物质测其回收率。 按下式计算回收率P: 回收率p(%)=(加标试样测定值-试样测定值)/加标量?100%     
对于食品中的禁用物质,回收率应在方法测定低限、两倍方法测定低限和十倍方法测定低限进行三水平试验。   
5.2.4.2进行加标回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5.2.4.2.1 加标物质的形态应该和待测物的形态相同。
5.2.4.2.2加标量应和样品中所含待测物的测量精密度控制在相同的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作如下规定:   
5.2.4.2.2.1 加标量应尽量与样品中待测物含量相等或相近,并应注意对样品容积的影响;   
5.2.4.2.2.2当样品中待测物含量接近方法检出限时,加标量应控制住校准曲线的低浓度范围;
5.2.4.2.2.3 在任何情况下加标量均不得大于待测物含量的3倍(一般取0.5-2倍);   
5.2.4.2.2.4当样品中待测物浓度高于校准曲线的中间浓度时,加标量应控制在待测物浓度的半量。
5.2.4.2.3由于加标样和样品的分析条件完全相同,其中干扰物质和不正确操作等因素所导致的效果相等,当以其测定结果的减差计算回收率时,常不能确切反映样品测定结果的实际差错。   
5.2.4.3回收率的参考范围见下表
被测组分含量(mg/kg)    回收率范围(%)
>100    95~105
1~100    90~110
0.1~1    80~110
<0.1    60~120
5.2.5精密度   
5.2.5.1精密度是指使用特定的分析程序,在受控条件下重复分析测定均一样品所获得测定值之间的一致性程度。它反映了分析方法或测量系统存在的随机误差的大小。测试结果的随机误差越小,测试的精密度越高。   
5.2.5.2精密度试验应在方法测定低限、两倍方法测定低限和十倍方法测定低限三个水平进行,重复测定次数至少为6。 
5.2.5.3精密度通常以相对标准偏差的形式表示。精密度根据重复实验的条件不同可分为:   
5.2.5.3.1 平行性:在同一检验室中,当分析人员、分析设备和分析时间都相同时,用同一分析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双份或双份平行测定结果之间的符合程度。
5.2.5.3.2 重复性:在同一检验室中,当分析人员、分析设备和分析时间中的任一项不相同时,用同一分析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双份或多份平行测定结果之间的符合程度。
5.2.5.3.3 再现性:用相同的方法,对同一样品在不同条件下获得的单个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不同条件是指不同检验室、不同分析人员、不同设备、不同(或相同)时间。
5.2.5.3.4精密度的判定依据方法确认的精密度判定,按相应检测标准方法的精密度要求执行。
5.2.5.3.5在考察精密度时应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5.2.5.3.5.1分析结果的精密度与样品中待测物质的浓度水平有关,因此,必要时应去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浓度水平的样品进行分析方法精密度检查。
5.2.5.3.5.2精密度可因与测定有关的实验条件的改变而变动,通常由一整批分析结果中得到的精密度,往往高于分散在一段较长时间里的结果的精密度,如可能,最好将组成固定的样品分为若干批分散在适当长的时期内进行分析。
5.2.5.3.5.3标准偏差的可靠程度受测量次数的影响,因此,对标准偏差最较好估计时,需要足够多的测量次数。
5.2.6准确度
准确度是反映方法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的综合指标,它决定着这个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准确度用绝对误差或相对误差表示。
5.2.7不同方法的比较
通常认为,不同原理的分析方法具有相同的不准确度的可能性极小,当对同一样品用不同原理的分析方法测定,并获得一致的测定结果时,可将其作为真值的最佳估计。
当用不同分析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重复测定时,若所得结果一致,或经统计检验表明其差异不显著时,则可认为这些方法都具有较好的准确度,所得结果呈现显著性差异时,则应以被公认的可靠方法为准。
5.2.8方法的选择性
5.2.8.1方法的选择性即专属性,是指分析样品中有共存物质的情况下,对被测物质进行正确测定的能力,即为一种分析物质或一组分析物质选定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就是特定的,也即表示分析方法的识别能力。如果分析方法的专属性有个别缺陷,可以用其他方法加以补充。
5.2.8.2确证分析方法是否达到实验目的,确实能够对被测物质进行鉴别或定量,应当用各种样品来研究方法的适用性,所用的样品种类从单纯的测量标准到具有复杂基体的混合物,在每种情况下,都应当确定被研究的分析物的分离情况,并充分说明可疑干扰的影响。技术适应性的任何限制都应在方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5.2.8.3干扰试验应选择两个(多个)待测物浓度和不同水平的共存物浓度的溶液进行试验测定。若选用已有的分析方法,对有可能的干扰物质及容许量要尽量查阅原始论文,收集全部有关干扰物质的资料。对于有怀疑的或样品中共存离子超过容许限的,应通过干扰实验进行检查,以便决定采取合适的掩蔽和分离操作步骤。
5.2.9分析结果的不确定度
5.2.9.1方法确认时,应努力尝试找出影响不确定度的所有分量,并作出合理的评估,并应确保报告结果的表达方式不会引起错觉。合理的评估应建立在对方法实施知识以及测量范围的基础上,并利用过去的经验,对各影响量产生的不确定度分量不应有遗漏,也不能有重复。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对给定条件的所有重要不确定分量,均应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加以考虑。
5.2.9.2检测工作中测量不确定度的来源:取样、储存条件、仪器的影响、试剂纯度、测量条件、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引用的数据或其他参量、测量方法和测量程序的近似和假设、操作人员的影响、由相同条件下测量值的变动性所反应得各种随机影响等。
5.2.10数据记录
详细记录试验的整个过程,样品处理、标准物质情况、标准曲线、试剂情况、仪器设备情况、环境条件、测试参数、分析结果、数据处理等。
5.2.11方法确认报告的编写
实验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编写方法确认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5.2.11.1范围;
5.2.11.2被检测物品类型的描述;
5.2.11.3需要确定的参数和量值;
5.2.11.4所需的装备、设备及标准物质;
5.2.11.5需求的环境条件;
5.2.11.6方法验证参数记录,评定合格的判据和(或)要求;
5.2.11.7需记录的数据以及分析和表达的方法;
5.2.11.8不确定度或评定不确定度的程序及结果(必要时);
5.2.11.9程序的说明,包括:—被测样品的识别标志、处置、运输、储存和准备;—检测工作前的检查;—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必要时每次使用前的校准或调整;—数据和结果的记录方法;—需遵循的安全措施等。
5.2.12方法确认报告的审核
检验室应检查方法确认报告,认真推敲数据的准确性,检验过程的合理性,方法的可行性等。然后填写《检测方法确认表》,连同方法确认报告交给质管组并申请评审。




















成都市金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标准方法确认记录
共  页 第  页                                                   
标准方法名称/代号(含年号)   
确认部门/科室/确认人   
标准方法的确认内容    人员 □  设备 □    试剂标准 □    环境条件 □
标准方法确认内容及结果:



容    人员    对标准原理的理解    理解 □    基本理解 □    不理解 □
        对标准是否进行过操作    已操作 □  没有操作 □
        对标准操作过程的熟悉程度    熟悉 □    基本熟悉 □    不熟悉 □
    设备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名称   
        设备能否满足标准的要求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试剂
标准    是否有标准所要求的试剂及标准品    有试剂 □  无试剂  □
有标准品 □  无标准品  □  不需要标准品  □
        试剂及标准品能否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环境
条件    实验室环境条件能否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标准方法对实验室环境有无特殊的要求    有要求 □  无要求  □
        如果标准方法对实验室环境有无特殊的要求,请描述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与补充的内容):

标准方法的确认结论: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
如是基本满足或不满足请说明确认意见。
 
确认人:                    实验室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审批意见:
技术负责人:        日期:

小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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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通过对本中心采用的方法进行确认,以保证该检测方法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分析方法误差允许的范围内,可在本本中心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引进的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方法、检验科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适用的标准方法、扩充、修改过的标准方法;也适用于新方法/新技术研究而建立的新方法。
3.职责
3.1 检验室负责各项目检测方法的选用、制定、验证和不确定度分析;
3.2 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在用检测方法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法的确定、批准。
4.工作流程
5.工作程序
5.1准备工作及说明
5.1.1检验室负责搜集、研究测试物质的前处理及检测方法或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其适用范围,操作步骤,注意事项。
5.1.2准备实验试剂、量具、仪器;调试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实验中所需要的仪器、量具等,必须按规定进行鉴定和校准;所用试剂及实验用水的规格、纯度必须符合要求。
5.1.3在方法确认中需用的基准物质、标准溶液要确认在使用有效期内,保证浓度未发生变化。
5.1.4在方法确认前,参加确认的操作人员要做方法练习,以熟悉和掌握方法原理.
5.2 方法确认   
5.2.1 空白试验
分析方法空白试验的大小和它的分散程度,都直接影响方法的检出限和精密度。空白试验在一定程度反应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和技术人员的水平。空白试验是在某种情况下通过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环境条件、人员水平、经验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反应的体现。
方法确认过程中,检测人员至少累计20个空白测定值。至少10天,每天两个,绘制空白试验质量控制图,可以保证试验过程的控。
5.2.2 检出限 、测定限
5.2.2.1检出限为某特定分析方法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从样品中检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最小值。所谓“检出”是制定性检出,即判定样品中存在浓度高于空白的待测物质。
5.2.2.1.1《全球环境监测系统水监测操作指南》中规定:给定置信水平为95%时,样品测定值与零浓度样品的测定值有显著性差异即为检出限。按下式计算:
D.L=4.6Sb
式中:D.L—方法的最低检出浓度;Sb—测定次数为n次的空白平行测定(批内)标准差(重复测定20次以上)。
5.2.2.1.2IUPAC规定对各种光学方法的检出限。按下式计算:CL=3Sb/b 。       
式中: CL—方法的检出限; Sb—空白值标准偏差(一般平行测定20次得到); b—方法校准曲线的斜率。
5.2.2.1.3在分光度法中,已扣除空白值后的与0.01吸光度相对应的浓度作为检出限。
5.2.2.1.4在色谱分析中,3倍噪声相当于被测物值的浓度。
5.2.2.1.5离子选择电极中,校准曲线外延的延长线与空白电位且平行于浓度轴的直线焦点对应的浓度作为检出限。
5.2.2.2测定限
测定限为定量范围的两端,分别为测定上限与测定下限。
5.2.2.2.1测定下限
在测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准确地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量,称为该方法的测定下限。美国EPA SW-846规定4MDL位定量下限,即4倍检出限浓度作为测定下限,其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约为10%。
5.2.2.2.2测定上限
在限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地定量待测物质的最大浓度或量,称为该方法的测定上限。
5.2.3 校准曲线
5.2.3.1 标准曲线的绘制
5.2.3.1.1 在测量范围内,配置的标准溶液系列,已知浓度点不得小于6个(含空白溶液)每个浓度点至少重复测量2次,根据浓度值与响应值绘制标准曲线,必要时还应考虑基体的影响。
5.2.3.1.2制作校准曲线用的容器和量器,应经鉴定合格,如使用配套的比色管,必要时进行容积的校正。
5.2.3.1.3 在校正系统误差后,校准曲线采用最小二乘法对测试结果进行处理后绘制,并得出回归方程y=bx a。
5.2.3.2 校准曲线的检验   
线性检验即检验校准曲线的精密度,对于确证方法,相关系数不应低于0.9990。测试溶液中被测组分浓度应在校准曲线的线性范围内。
5.2.3.2.1线性检验:即检验校准曲线的精密度。4-6个标准点绘制的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0.9990,否则找出原因并加以纠正,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5.2.3.2.2截距检验:即检验校准曲线的准确度。在线性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截距检验。
将所得截距a与0做t检验,当取95%置信水平,经t检验无显著性差异时,a可作0处理,方程y=bx。在线性范围类,可代替查阅校准曲线,直接将样品信号值经空白校正后,计算样品含量。
当a与0,经t检验有显著性差异时,表示校准曲线的回归方程计算结果准确度不高,应找出原因并加以校正后,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经线性检验合格后,再计算回归方程,截距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回归方程不经上述检验和处理,就直接使用,必将给测定结果引入相当于截距a的系统误差。
5.2.3.2.3斜率检验:即检验方法的分析灵敏度。它随实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在王权相同的分析条件下,仅由于操作中的随机误差所导致的斜率变化不应超出一定允许范围,此范围因方法的精密度不同而异。例如分子吸收法要求相对差值<5%,原子吸收法要求相对差值<10%。
5.2.3.2.4两条回归直线的比较:比较重复测定的两条回归直线有无显著性差异,可通过检验其相对的剩余标准差SE,回归系数b及截距a检验,均无显著性差异时,则可对两条回归直线进行合并使用。
5.2.4 回收率
5.2.4.1在样品中加入一定标准物质测其回收率。 按下式计算回收率P: 回收率p(%)=(加标试样测定值-试样测定值)/加标量?100%     
对于食品中的禁用物质,回收率应在方法测定低限、两倍方法测定低限和十倍方法测定低限进行三水平试验。   
5.2.4.2进行加标回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5.2.4.2.1 加标物质的形态应该和待测物的形态相同。
5.2.4.2.2加标量应和样品中所含待测物的测量精密度控制在相同的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作如下规定:   
5.2.4.2.2.1 加标量应尽量与样品中待测物含量相等或相近,并应注意对样品容积的影响;   
5.2.4.2.2.2当样品中待测物含量接近方法检出限时,加标量应控制住校准曲线的低浓度范围;
5.2.4.2.2.3 在任何情况下加标量均不得大于待测物含量的3倍(一般取0.5-2倍);   
5.2.4.2.2.4当样品中待测物浓度高于校准曲线的中间浓度时,加标量应控制在待测物浓度的半量。
5.2.4.2.3由于加标样和样品的分析条件完全相同,其中干扰物质和不正确操作等因素所导致的效果相等,当以其测定结果的减差计算回收率时,常不能确切反映样品测定结果的实际差错。   
5.2.4.3回收率的参考范围见下表
被测组分含量(mg/kg)        回收率范围(%)
>100        95~105
1~100        90~110
0.1~1        80~110
<0.1        60~120
5.2.5精密度   
5.2.5.1精密度是指使用特定的分析程序,在受控条件下重复分析测定均一样品所获得测定值之间的一致性程度。它反映了分析方法或测量系统存在的随机误差的大小。测试结果的随机误差越小,测试的精密度越高。   
5.2.5.2精密度试验应在方法测定低限、两倍方法测定低限和十倍方法测定低限三个水平进行,重复测定次数至少为6。 
5.2.5.3精密度通常以相对标准偏差的形式表示。精密度根据重复实验的条件不同可分为:   
5.2.5.3.1 平行性:在同一检验室中,当分析人员、分析设备和分析时间都相同时,用同一分析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双份或双份平行测定结果之间的符合程度。
5.2.5.3.2 重复性:在同一检验室中,当分析人员、分析设备和分析时间中的任一项不相同时,用同一分析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双份或多份平行测定结果之间的符合程度。
5.2.5.3.3 再现性:用相同的方法,对同一样品在不同条件下获得的单个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不同条件是指不同检验室、不同分析人员、不同设备、不同(或相同)时间。
5.2.5.3.4精密度的判定依据方法确认的精密度判定,按相应检测标准方法的精密度要求执行。
5.2.5.3.5在考察精密度时应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5.2.5.3.5.1分析结果的精密度与样品中待测物质的浓度水平有关,因此,必要时应去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浓度水平的样品进行分析方法精密度检查。
5.2.5.3.5.2精密度可因与测定有关的实验条件的改变而变动,通常由一整批分析结果中得到的精密度,往往高于分散在一段较长时间里的结果的精密度,如可能,最好将组成固定的样品分为若干批分散在适当长的时期内进行分析。
5.2.5.3.5.3标准偏差的可靠程度受测量次数的影响,因此,对标准偏差最较好估计时,需要足够多的测量次数。
5.2.6准确度
准确度是反映方法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的综合指标,它决定着这个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准确度用绝对误差或相对误差表示。
5.2.7不同方法的比较
通常认为,不同原理的分析方法具有相同的不准确度的可能性极小,当对同一样品用不同原理的分析方法测定,并获得一致的测定结果时,可将其作为真值的最佳估计。
当用不同分析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重复测定时,若所得结果一致,或经统计检验表明其差异不显著时,则可认为这些方法都具有较好的准确度,所得结果呈现显著性差异时,则应以被公认的可靠方法为准。
5.2.8方法的选择性
5.2.8.1方法的选择性即专属性,是指分析样品中有共存物质的情况下,对被测物质进行正确测定的能力,即为一种分析物质或一组分析物质选定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就是特定的,也即表示分析方法的识别能力。如果分析方法的专属性有个别缺陷,可以用其他方法加以补充。
5.2.8.2确证分析方法是否达到实验目的,确实能够对被测物质进行鉴别或定量,应当用各种样品来研究方法的适用性,所用的样品种类从单纯的测量标准到具有复杂基体的混合物,在每种情况下,都应当确定被研究的分析物的分离情况,并充分说明可疑干扰的影响。技术适应性的任何限制都应在方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5.2.8.3干扰试验应选择两个(多个)待测物浓度和不同水平的共存物浓度的溶液进行试验测定。若选用已有的分析方法,对有可能的干扰物质及容许量要尽量查阅原始论文,收集全部有关干扰物质的资料。对于有怀疑的或样品中共存离子超过容许限的,应通过干扰实验进行检查,以便决定采取合适的掩蔽和分离操作步骤。
5.2.9分析结果的不确定度
5.2.9.1方法确认时,应努力尝试找出影响不确定度的所有分量,并作出合理的评估,并应确保报告结果的表达方式不会引起错觉。合理的评估应建立在对方法实施知识以及测量范围的基础上,并利用过去的经验,对各影响量产生的不确定度分量不应有遗漏,也不能有重复。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对给定条件的所有重要不确定分量,均应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加以考虑。
5.2.9.2检测工作中测量不确定度的来源:取样、储存条件、仪器的影响、试剂纯度、测量条件、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引用的数据或其他参量、测量方法和测量程序的近似和假设、操作人员的影响、由相同条件下测量值的变动性所反应得各种随机影响等。
5.2.10数据记录
详细记录试验的整个过程,样品处理、标准物质情况、标准曲线、试剂情况、仪器设备情况、环境条件、测试参数、分析结果、数据处理等。
5.2.11方法确认报告的编写
实验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编写方法确认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5.2.11.1范围;
5.2.11.2被检测物品类型的描述;
5.2.11.3需要确定的参数和量值;
5.2.11.4所需的装备、设备及标准物质;
5.2.11.5需求的环境条件;
5.2.11.6方法验证参数记录,评定合格的判据和(或)要求;
5.2.11.7需记录的数据以及分析和表达的方法;
5.2.11.8不确定度或评定不确定度的程序及结果(必要时);
5.2.11.9程序的说明,包括:—被测样品的识别标志、处置、运输、储存和准备;—检测工作前的检查;—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必要时每次使用前的校准或调整;—数据和结果的记录方法;—需遵循的安全措施等。
5.2.12方法确认报告的审核
检验室应检查方法确认报告,认真推敲数据的准确性,检验过程的合理性,方法的可行性等。然后填写《检测方法确认表》,连同方法确认报告交给质管组并申请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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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方法确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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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方法名称/代号(含年号)       
确认部门/科室/确认人       
标准方法的确认内容        人员 □  设备 □    试剂标准 □    环境条件 □
标准方法确认内容及结果:



容        人员        对标准原理的理解        理解 □    基本理解 □    不理解 □
                对标准是否进行过操作        已操作 □  没有操作 □
                对标准操作过程的熟悉程度        熟悉 □    基本熟悉 □    不熟悉 □
        设备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名称       
                设备能否满足标准的要求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试剂
标准        是否有标准所要求的试剂及标准品        有试剂 □  无试剂  □
有标准品 □  无标准品  □  不需要标准品  □
                试剂及标准品能否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环境
条件        实验室环境条件能否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标准方法对实验室环境有无特殊的要求        有要求 □  无要求  □
                如果标准方法对实验室环境有无特殊的要求,请描述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与补充的内容):

标准方法的确认结论: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
如是基本满足或不满足请说明确认意见。
 
确认人:                    实验室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审批意见:
技术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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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本中心采用的方法进行确认,以保证该检测方法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分析方法误差允许的范围内,可在本本中心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引进的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方法、检验科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适用的标准方法、扩充、修改过的标准方法;也适用于新方法/新技术研究而建立的新方法。
3.职责
3.1 检验室负责各项目检测方法的选用、制定、验证和不确定度分析;
3.2 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在用检测方法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检测方法的确定、批准。
4.工作流程













5.工作程序
5.1准备工作及说明
5.1.1检验室负责搜集、研究测试物质的前处理及检测方法或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其适用范围,操作步骤,注意事项。
5.1.2准备实验试剂、量具、仪器;调试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实验中所需要的仪器、量具等,必须按规定进行鉴定和校准;所用试剂及实验用水的规格、纯度必须符合要求。
5.1.3在方法确认中需用的基准物质、标准溶液要确认在使用有效期内,保证浓度未发生变化。
5.1.4在方法确认前,参加确认的操作人员要做方法练习,以熟悉和掌握方法原理.
5.2 方法确认   
5.2.1 空白试验
分析方法空白试验的大小和它的分散程度,都直接影响方法的检出限和精密度。空白试验在一定程度反应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和技术人员的水平。空白试验是在某种情况下通过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环境条件、人员水平、经验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反应的体现。
方法确认过程中,检测人员至少累计20个空白测定值。至少10天,每天两个,绘制空白试验质量控制图,可以保证试验过程的控。
5.2.2 检出限 、测定限
5.2.2.1检出限为某特定分析方法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从样品中检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最小值。所谓“检出”是制定性检出,即判定样品中存在浓度高于空白的待测物质。
5.2.2.1.1《全球环境监测系统水监测操作指南》中规定:给定置信水平为95%时,样品测定值与零浓度样品的测定值有显著性差异即为检出限。按下式计算:
D.L=4.6Sb
式中:D.L—方法的最低检出浓度;Sb—测定次数为n次的空白平行测定(批内)标准差(重复测定20次以上)。
5.2.2.1.2IUPAC规定对各种光学方法的检出限。按下式计算:CL=3Sb/b 。       
式中: CL—方法的检出限; Sb—空白值标准偏差(一般平行测定20次得到); b—方法校准曲线的斜率。
5.2.2.1.3在分光度法中,已扣除空白值后的与0.01吸光度相对应的浓度作为检出限。
5.2.2.1.4在色谱分析中,3倍噪声相当于被测物值的浓度。
5.2.2.1.5离子选择电极中,校准曲线外延的延长线与空白电位且平行于浓度轴的直线焦点对应的浓度作为检出限。
5.2.2.2测定限
测定限为定量范围的两端,分别为测定上限与测定下限。
5.2.2.2.1测定下限
在测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准确地定量测定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量,称为该方法的测定下限。美国EPA SW-846规定4MDL位定量下限,即4倍检出限浓度作为测定下限,其测定值的相对标准偏差约为10%。
5.2.2.2.2测定上限
在限定误差能满足预定要求的前提下,用特定方法能够准确地定量待测物质的最大浓度或量,称为该方法的测定上限。
5.2.3 校准曲线
5.2.3.1 标准曲线的绘制
5.2.3.1.1 在测量范围内,配置的标准溶液系列,已知浓度点不得小于6个(含空白溶液)每个浓度点至少重复测量2次,根据浓度值与响应值绘制标准曲线,必要时还应考虑基体的影响。
5.2.3.1.2制作校准曲线用的容器和量器,应经鉴定合格,如使用配套的比色管,必要时进行容积的校正。
5.2.3.1.3 在校正系统误差后,校准曲线采用最小二乘法对测试结果进行处理后绘制,并得出回归方程y=bx a。
5.2.3.2 校准曲线的检验   
线性检验即检验校准曲线的精密度,对于确证方法,相关系数不应低于0.9990。测试溶液中被测组分浓度应在校准曲线的线性范围内。
5.2.3.2.1线性检验:即检验校准曲线的精密度。4-6个标准点绘制的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0.9990,否则找出原因并加以纠正,重新绘制校准曲线。
5.2.3.2.2截距检验:即检验校准曲线的准确度。在线性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截距检验。
将所得截距a与0做t检验,当取95%置信水平,经t检验无显著性差异时,a可作0处理,方程y=bx。在线性范围类,可代替查阅校准曲线,直接将样品信号值经空白校正后,计算样品含量。
当a与0,经t检验有显著性差异时,表示校准曲线的回归方程计算结果准确度不高,应找出原因并加以校正后,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经线性检验合格后,再计算回归方程,截距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回归方程不经上述检验和处理,就直接使用,必将给测定结果引入相当于截距a的系统误差。
5.2.3.2.3斜率检验:即检验方法的分析灵敏度。它随实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在王权相同的分析条件下,仅由于操作中的随机误差所导致的斜率变化不应超出一定允许范围,此范围因方法的精密度不同而异。例如分子吸收法要求相对差值<5%,原子吸收法要求相对差值<10%。
5.2.3.2.4两条回归直线的比较:比较重复测定的两条回归直线有无显著性差异,可通过检验其相对的剩余标准差SE,回归系数b及截距a检验,均无显著性差异时,则可对两条回归直线进行合并使用。
5.2.4 回收率
5.2.4.1在样品中加入一定标准物质测其回收率。 按下式计算回收率P: 回收率p(%)=(加标试样测定值-试样测定值)/加标量?100%     
对于食品中的禁用物质,回收率应在方法测定低限、两倍方法测定低限和十倍方法测定低限进行三水平试验。   
5.2.4.2进行加标回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5.2.4.2.1 加标物质的形态应该和待测物的形态相同。
5.2.4.2.2加标量应和样品中所含待测物的测量精密度控制在相同的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作如下规定:   
5.2.4.2.2.1 加标量应尽量与样品中待测物含量相等或相近,并应注意对样品容积的影响;   
5.2.4.2.2.2当样品中待测物含量接近方法检出限时,加标量应控制住校准曲线的低浓度范围;
5.2.4.2.2.3 在任何情况下加标量均不得大于待测物含量的3倍(一般取0.5-2倍);   
5.2.4.2.2.4当样品中待测物浓度高于校准曲线的中间浓度时,加标量应控制在待测物浓度的半量。
5.2.4.2.3由于加标样和样品的分析条件完全相同,其中干扰物质和不正确操作等因素所导致的效果相等,当以其测定结果的减差计算回收率时,常不能确切反映样品测定结果的实际差错。   
5.2.4.3回收率的参考范围见下表
被测组分含量(mg/kg)    回收率范围(%)
>100    95~105
1~100    90~110
0.1~1    80~110
<0.1    60~120
5.2.5精密度   
5.2.5.1精密度是指使用特定的分析程序,在受控条件下重复分析测定均一样品所获得测定值之间的一致性程度。它反映了分析方法或测量系统存在的随机误差的大小。测试结果的随机误差越小,测试的精密度越高。   
5.2.5.2精密度试验应在方法测定低限、两倍方法测定低限和十倍方法测定低限三个水平进行,重复测定次数至少为6。 
5.2.5.3精密度通常以相对标准偏差的形式表示。精密度根据重复实验的条件不同可分为:   
5.2.5.3.1 平行性:在同一检验室中,当分析人员、分析设备和分析时间都相同时,用同一分析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双份或双份平行测定结果之间的符合程度。
5.2.5.3.2 重复性:在同一检验室中,当分析人员、分析设备和分析时间中的任一项不相同时,用同一分析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双份或多份平行测定结果之间的符合程度。
5.2.5.3.3 再现性:用相同的方法,对同一样品在不同条件下获得的单个结果之间的一致程度,不同条件是指不同检验室、不同分析人员、不同设备、不同(或相同)时间。
5.2.5.3.4精密度的判定依据方法确认的精密度判定,按相应检测标准方法的精密度要求执行。
5.2.5.3.5在考察精密度时应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5.2.5.3.5.1分析结果的精密度与样品中待测物质的浓度水平有关,因此,必要时应去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浓度水平的样品进行分析方法精密度检查。
5.2.5.3.5.2精密度可因与测定有关的实验条件的改变而变动,通常由一整批分析结果中得到的精密度,往往高于分散在一段较长时间里的结果的精密度,如可能,最好将组成固定的样品分为若干批分散在适当长的时期内进行分析。
5.2.5.3.5.3标准偏差的可靠程度受测量次数的影响,因此,对标准偏差最较好估计时,需要足够多的测量次数。
5.2.6准确度
准确度是反映方法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的综合指标,它决定着这个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准确度用绝对误差或相对误差表示。
5.2.7不同方法的比较
通常认为,不同原理的分析方法具有相同的不准确度的可能性极小,当对同一样品用不同原理的分析方法测定,并获得一致的测定结果时,可将其作为真值的最佳估计。
当用不同分析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重复测定时,若所得结果一致,或经统计检验表明其差异不显著时,则可认为这些方法都具有较好的准确度,所得结果呈现显著性差异时,则应以被公认的可靠方法为准。
5.2.8方法的选择性
5.2.8.1方法的选择性即专属性,是指分析样品中有共存物质的情况下,对被测物质进行正确测定的能力,即为一种分析物质或一组分析物质选定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就是特定的,也即表示分析方法的识别能力。如果分析方法的专属性有个别缺陷,可以用其他方法加以补充。
5.2.8.2确证分析方法是否达到实验目的,确实能够对被测物质进行鉴别或定量,应当用各种样品来研究方法的适用性,所用的样品种类从单纯的测量标准到具有复杂基体的混合物,在每种情况下,都应当确定被研究的分析物的分离情况,并充分说明可疑干扰的影响。技术适应性的任何限制都应在方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5.2.8.3干扰试验应选择两个(多个)待测物浓度和不同水平的共存物浓度的溶液进行试验测定。若选用已有的分析方法,对有可能的干扰物质及容许量要尽量查阅原始论文,收集全部有关干扰物质的资料。对于有怀疑的或样品中共存离子超过容许限的,应通过干扰实验进行检查,以便决定采取合适的掩蔽和分离操作步骤。
5.2.9分析结果的不确定度
5.2.9.1方法确认时,应努力尝试找出影响不确定度的所有分量,并作出合理的评估,并应确保报告结果的表达方式不会引起错觉。合理的评估应建立在对方法实施知识以及测量范围的基础上,并利用过去的经验,对各影响量产生的不确定度分量不应有遗漏,也不能有重复。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对给定条件的所有重要不确定分量,均应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加以考虑。
5.2.9.2检测工作中测量不确定度的来源:取样、储存条件、仪器的影响、试剂纯度、测量条件、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引用的数据或其他参量、测量方法和测量程序的近似和假设、操作人员的影响、由相同条件下测量值的变动性所反应得各种随机影响等。
5.2.10数据记录
详细记录试验的整个过程,样品处理、标准物质情况、标准曲线、试剂情况、仪器设备情况、环境条件、测试参数、分析结果、数据处理等。
5.2.11方法确认报告的编写
实验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编写方法确认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5.2.11.1范围;
5.2.11.2被检测物品类型的描述;
5.2.11.3需要确定的参数和量值;
5.2.11.4所需的装备、设备及标准物质;
5.2.11.5需求的环境条件;
5.2.11.6方法验证参数记录,评定合格的判据和(或)要求;
5.2.11.7需记录的数据以及分析和表达的方法;
5.2.11.8不确定度或评定不确定度的程序及结果(必要时);
5.2.11.9程序的说明,包括:—被测样品的识别标志、处置、运输、储存和准备;—检测工作前的检查;—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必要时每次使用前的校准或调整;—数据和结果的记录方法;—需遵循的安全措施等。
5.2.12方法确认报告的审核
检验室应检查方法确认报告,认真推敲数据的准确性,检验过程的合理性,方法的可行性等。然后填写《检测方法确认表》,连同方法确认报告交给质管组并申请评审。




















成都市金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标准方法确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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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方法名称/代号(含年号)   
确认部门/科室/确认人   
标准方法的确认内容    人员 □  设备 □    试剂标准 □    环境条件 □
标准方法确认内容及结果:



容    人员    对标准原理的理解    理解 □    基本理解 □    不理解 □
        对标准是否进行过操作    已操作 □  没有操作 □
        对标准操作过程的熟悉程度    熟悉 □    基本熟悉 □    不熟悉 □
    设备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名称   
        设备能否满足标准的要求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试剂
标准    是否有标准所要求的试剂及标准品    有试剂 □  无试剂  □
有标准品 □  无标准品  □  不需要标准品  □
        试剂及标准品能否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环境
条件    实验室环境条件能否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标准方法对实验室环境有无特殊的要求    有要求 □  无要求  □
        如果标准方法对实验室环境有无特殊的要求,请描述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与补充的内容):

标准方法的确认结论:  满足 □    基本满足 □    不满足 □ 。
如是基本满足或不满足请说明确认意见。
 
确认人:                    实验室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审批意见:
技术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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