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lqqer 发表:
原文由 lifanab123 发表:
同感同感!我们用乙醚提取时人都有点晕晕的,炽灼时硫酸蒸气不仅刺鼻,环境还像云里雾里,对此只能苦笑了。
呵呵,我们有的品种炽灼的时候不用说加硫酸了,在此之前的加热,及时开着通风橱都会刺激性气味飘满整个走廊
乙醚倒还没用过,不知道是啥味道,记得认证时的检查员进入试剂室第一句话就是“你们用乙醚么?”
呵呵,好在不用,乙醚是易燃易爆对吧?小心啊!
呵呵!乙醚MSDS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的主要作用为全身麻醉。急性大量接触,早期出现兴奋,继而嗜睡、呕吐、面色苍白、脉缓、体温下降和呼吸不规则,而有生命危险。急性接触后的暂时后作用有头痛、易激动或抑郁、流涎、呕吐、食欲下降和多汗等。液体或高浓度蒸气对眼有刺激性。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吸入,有头痛、头晕、疲倦、嗜睡、蛋白尿、红细胞增多症。长期皮肤接触,可发生皮肤干燥、皲裂。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500
前苏联MAC(mg/m3): 300
TLVTN: OSHA 400ppm,1210mg/m3; ACGIH 400ppm,1210mg/m3
TLVWN: ACGIH 500ppm,1520mg/m3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