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虽然希望通过认可,但实际情况是有具体要求的,cl01和cl52都是评审依据,人员方面还望慎重。尤其是授权签字人,一定要是技术上过硬,专业知识扎实,能对检测报告进行说明解释的人员方可,外聘技术负责人个人认为不妥。以下摘取一些应用说明供楼主参考。
5.2 人员
5.2.1 除非法律法规或CNAS对特定领域的应用要求有其他规定,实验室人员应满足 以下要求:
a) 实验室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的人员不得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从事同类的检测 或校准活动。
b) 从事检测或校准活动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如果学历或专业 不满足要求,应有10年以上相关检测或校准经历。 关键技术人员,如进行检测或校准结果复核、检测或校准方法验证或确认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学历要求外,还应有3 年以上本专业领域的检测或校准经历。 注:关键技术人员还应包括签发证书或报告的人员(包括授权签字人),但CNAS 对授权签字人的要求更为严格。
c) 授权签字人应熟悉CNAS所有相关的认可要求,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含 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注1:“同等能力”指需满足以下条件: a) 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或 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 5 年以上;或 c) 硕士学位以上(含),从事相关专业 2 年以上。
注2:授权签字人指被CNAS认可的可以签发带有认可标识证书或报告的人员, 其在被授权的范围内应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实验室负责人可以不是授权签 字人,其授权范围不一定是全部认可范围,评审员应根据其实际能力逐一核实。
5.2.2 实验室应制订程序对新进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人员新技术活动的培训进行规 范,并分析对持续培训的需求,建立相应计划。
注1:当需要外部机构或人员提供培训服务时,实验室需选择具有相应能力和/ 或资质的机构和人员。
注2:仅凭培训证书或考试结果来评价培训活动的有效性是不充分的,采取何种 措施,实验室应分析培训所需要达到的目的来确定。
5.2.3实验室可以通过能力验证结果、内部质量控制结果、内外部审核、不符合工作 的识别、利益相关方的投诉、人员监督评价和考核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加 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