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以为,如果是制药行业就遵守药典或操作规范就行 2019操作规范原文是 “ 3 次连续标定结果应在均值土1%以内”只有相对偏差才符合以上统计方式,所以应该是用相对偏差来统计吧。也有检查专家提出过原始报告中要有这个统计结果。指标不宜听从仪器厂家建议,要从我们的实验自己的实际需求出发,例如,URS就写明,我的3次连续标定结果就是要满足相对偏差土1%以内,并且要求仪器打印出原始报告与统计报告,并且能证明这三次标定是连续的,你果你达不到这个要求,那对不起这仪器不能用。这样实验小姑娘就理直气壮地跟QA说,你自己看,操作规范就这么定的,我们就这么做了。如果你RSD也好,相对平均偏差也好,你到哪去找出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