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能力验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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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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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
因为我们实验室间比对也是我组织啊。。。
我算过这笔账的,组织一次,没有几大千下不来,还费力不讨好。。。
实验室间比对可信度可能没能力验证高哦,性价比肯定是能力验证高
西瓜猫猫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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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乌云棉花糖(v3317532) 发表:
实验室间比对可信度可能没能力验证高哦,性价比肯定是能力验证高


嗯嗯
所以我不太喜欢组织实验室间比对,但是也没办法,几年中还是得组织一次,对不?
乌云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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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
嗯嗯
所以我不太喜欢组织实验室间比对,但是也没办法,几年中还是得组织一次,对不?
对滴
Kin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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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能力验证,按照RL02要求做即可,至于准则给出的子领域频次,那是最低要求,是实验室至少应当满足的。不必纠结于AL06的分类,现实评审中是按照RL02进行评审的。至于上面版友提到的金属化学分析里的ICP、原子吸引、常规理化等等都属于化学分析的一种,实验室在选择参加能力验证时,每次应当考虑轮换参加相应的项目,但是常常不见得有相应的计划,实验室应积极主动寻求参加更多能力验证,采用能力验证进行质量控制,这才是实验室应当做的。但不管是参加了ICP原素分析,还是原子吸收进行分析,这都可以判为参加了化学分析子领域的能力验证。至于费用问题,个人到是比较认真西瓜猫的看法,组织一个认真的实验室比对真不会比能力验证便宜多少,而且在可用方面要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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