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器的期间核查是谁使用谁来做,不会做可以由技术负责或其他会的人指导,但仍应由使用人来完成,这属于使用人应知应会的范畴。
2、关于核查结论的判定,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是指对核查操作及判定的内容要结合检测方法的需要来编制并使之文件化,一般是以编制作业指导书的形式来体现,不宜完全照搬检定规程的计量性能要求,比如检出限的要求如果你测的是地表水就应该严格要求必须小于检定规程规定,但是如果你做的是含铜和镉的矿石或该矿石的冶炼工艺过程分析,那怕是期间核查的检出限超过了检定规程的规定值,但只要检定规程的检出限小于你分析方法的检出限也是可以的。所以期间核查结论的判定应以满足你所用检测方法的要求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