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检测老菜鸟(v3295053) 发表:您这话说得有点绝对。期间核查的方法不止一种,“传递比较法(核查标准法)”不仅能解决准不准的问题,而且也能解决稳不稳的问题。“多台仪器比对法”同样也可以达到验证究竟是被核查测量设备的示值发生了变化,还是“质控样品”的特征量值发生了变化,这同样达到了验证被核查对象是否保持原有校准状态的目的。这个不需要实验室具备什么特殊的能力,基本上都能做得到。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校准解决了仪器准不准的问题,期间核查在校准的基础上,要判断仪器稳不稳定,其实是参考校准的准确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仪器的准不准,期间核查如果仅靠实验室本身来检测只能做稳不稳的结论,只不过有校准的基础才顺带解决了准不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