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关于三方检测机构,CMA与CNAS的关系

浏览0 回复14 电梯直达
同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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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新进一家新公司,老板说有对口业务,跟我提想过CNAS食品微生物实验室,我没接触过CNAS,以前从事的机构只过CMA;

看着公司里的食品CMA资质,微生物项目只有简单的几项,提出要过CNAS的食品相关微生物项目还是挺多的,基于这个情况我就有个问题;

三方性质的实验室,如果对外开展检测,就必须强制性过CMA。CNAS申请,CMA项目只是作为参考,是可以允许比CMA申请的项目还要多的,如果这样申请下来,就会造成一个问题,如果报告中有超出CMA能力范围的项目就只能加盖CNAS章,不能加盖CMA章。而只有CNAS章没有CMA章的报告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是不合法的。即对社会没有公正性效力。除非报告数据客户只用于内部质量控制,而不对外。那么只盖cnas章也是可以的。

我这样理解是正确的嘛?

还有如果CNAS申请的范围超出CMA现有的能力范围,CNAS评审会有什么特别关注的地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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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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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CMA的范围和CNAS的范围没有强制规定一致吧,CNAS认可主要针对国际贸易,外国是不认中国的国标的,所以一般申请CNAS认可的机构,都会申请很多国外标准。另外先过CMA后过CNAS,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的意见还是同行给的,这两个没有必然联系的,为啥要过了CMA才能申请CNAS呢?CNAS申请要求里,并没有这种前置条件吧,好多检测机构都是先通过的CNAS,再通过的CMA,也没见有什么不妥的。CMA是行政许可,确实需要通过,但是如果很少做国内市场的话,挑几个项目去通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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