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国药局将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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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1日在厦门召开的2007年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国家药监部门将在药品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吴浈透露,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研究、讨论《驻药品生产企业监督员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对于第一、二类高风险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今年各省药监部门必须派驻监督员;对于生产第三类风险品种的企业,原则上也必须派驻监督员,但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有条件的省份也可逐步扩大到其他剂型的药品生产企业。

  吴浈说,驻厂监督员制度是在当前药品安全性事故不断发生的情况下,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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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对生产第三类风险品种的企业也派驻监督员,各地的药监局要增加不少公务员,他们的费用谁出.
swericf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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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又是雷声大雨点小,三句话切中实质.一:但各省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没人给地方拔款,实际情况就是地方没钱,派不出人.二:有条件的省份也可逐步扩大到其他剂型的药品生产企业。没人拔款,没条件.三:驻厂监督员制度是在当前药品安全性事故不断发生的情况下,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的重大举措。国家现在是因事故不断才要求地方这样做的,只要地方捂好别让事情曝光,国家不愿为这增加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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