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是要有证书的。不过我记得很多厂家的ECD是经过认证豁免的,就是说可以不按照放射源的安全要求来管理。我很早以前买色谱时看过一个环保局的批文,按说各个大厂每年都会去申请豁免的。
这是在以前邮件里面找到的批文的文本:
在国家环保护总局收悉热电、安捷伦、岛津公司《关于镍-63用于
气相色谱仪豁免申请》后,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的有关规定和专家审查意见,
经研究认为:热电公司进口的电子俘获检测器(ECD,型号分别为:41910700 ECD Europe、41910640 ECD USA)中镍-63放射源的活度不大于3.7E 8Bq/台。
经研究认为,安捷伦公司生产的电子俘获检测器(ECD,型号分别为:G1176A、G1180A、G1540N、G1530N、G2397-60510、G2397-65505、G2397A、G2397AC、G2630B、G3440A-CN、G3440A-US、G3430-632310)中镍-63放射源的活度不大于5.55E 8Bq/台。
经研究认为,岛津公司进口的电子俘获检测器(ECD,型号分别为:ECD-2010、ECD-9)中镍-63放射源的活度不大于3.7E 8Bq/台。
虽为Ⅴ类放射源,但由于其活度很低,且制造工艺具有固有安全性,该放射源对环境、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影响很小。因此,环保总局同意对上述各种型号电子俘获检测器(ECD)中镍-63放射源实行豁免管理。
使用及销售上述含源仪器可以免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转让上述含源仪器无需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及备案手续;进口上述含源仪器无需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审批许可手续;使用上述型号ECD的单位,其ECD中的镍-63放射源不作为放射性物质进行管理。如发生个别镍-63放射源丢失事件,也不作为辐射事故处理。
国家环保总局同时要求上述公司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镍-63放射源销售台账,并尽可能对废源进行跟踪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