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实验室内审可以有其他部门人员做内审员吗?

浏览0 回复53 电梯直达
那片海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如题,实验室是第一方实验室,实施内审的时候能否由公司的其他部门(如财务部、业务部、采购部)的人员做内审员?当然这些人员也是接受了17025准则的培训并有内审员证书。另外能与否的依据在哪?
推荐答案:en_liujingyu回复于2020/11/23
  既然是“第一方实验室”,就意味着实验室是某法人单位的下属一个部门。国家标准GB/T19011-2013是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等所有管理体系的审核标准,实验室管理体系也不例外。其第4条“审核原则”e)款规定,“审核员应独立于受审核的活动”,“对于内部审核,审核员应独立于被审核职能的运行管理人员”。

  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审核员不能审核自己的工作,内审员不能审核自己的工作单位(部门),以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根据国家标准的这个规定,第一方实验室的内部审核不仅仅是“可以有其他部门人员做内审员”,而且必须是实验室之外的其他部门内审员来执行审核,本实验室的内审员应参与对其他部门的审核,接受其他审核员对自己工作或自己单位的审核,应尽可能避免审核自己的实验室。
为您推荐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获取验证码
立即提交
BGYQ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CNAS也会不定期的举办内审员宣贯培训及考试,很少见到实验室选派其他部门与专业无关的人员去参加培训考试。尽管CNAS没有限定培训机构,但通常首次申请CNAS能力认可的实验室,是不具备培训内审员师资资源的。我们单位的内审员,都是通过了CNAS的官方培训考试后,才可以受聘上岗的。至于您为何要选择其他与CNAS认可项目的技术及管理专业要求没有多大关系的部门人员来做内审员,不得而知。可能你们对CNAS标准条款的理解有偏差。关于依据,您可以参阅一下CNAS-GL011:2018《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内部审核指南》:

      从第5.9条看,并不是要求实验室不现实的去选派跨行业、跨领域、跨专业的选派内审人员。比方说从事金属材料检测的实验室,对金相检测室进行内审时,金相检测室的内审员就应该回避,而由其他专业室(如:机械性能检测室、化学成分分析室、光谱分析室、无损探伤室、技术管理室等)的内审人员组成,并对金相检测室开展内审。而不是去选择外行的财务人员、采购人员来进行内审。这不是第5.9条的意思,现实当中也没有哪家实验室这么操作。


路老师对准则理解好深入!

的确,在CNAS第一方实验室中,与实验室管理和技术活动没多大关联的平行单位人员来审核实验室不太合理,除非对方有从事过实验室相关的工作或经历过系统的培训。

当然,对于三体系的审核(质量/环境/安全),目前这个做法倒是很普遍。
猜你喜欢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