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小学语文水平就应该清楚这段话讲的核心是实验室“在认可范围内”从事活动,无论是否“使用CNAS认可标识或未声明认可状态”,都应该“按CNAS的规定从事合格 评定活动 ”。因此这一条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在认可范围内”从事活动,都应该“按CNAS的规定”,而与是否“使用CNAS认可标识或未声明认可状态”无关。 我特意用加红、加粗、加大的字体醒目标示了条款的关键部分
“在认可范围内未使用CNCA认可标识或未声明认可状态”,这是第几遍跟你提示啦,学术无赖?你强行篡改原文曲解原义,将其说成
“在认可范围内无论是否使用CNAS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什么意思?什么目的?使用CNAS认可标识或声明了认可状态,还用得着你在这里痨谈吗。这明摆着表明检测机构是以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第三方身份,开展检测活动,自然就
必须遵守CNAS的规定,违规就
必须受罚。人家不以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身份开展检测业务,不可以吗?这个活动与CNAS有什么关系?CNAS要求
应该按CNAS规定从事合格判定活动没有错,但不具有强制性,实验室未按规定行事,CNAS没有相应的罚则,这就是事实。要你拿出因此开出不符合项或受罚的案例,你除了装死,还是装死。
标准虽然没有使用“必须”,但却使用了“应(该)”,难道路云先生连“法语”(法律法规用语)的“必须”和“应该”都属于不得违反的词都不知道吗?不清楚两者的不同仅在于依法处罚程度上吗? “应该”与“必须”能划等号吗?前者是对有理由有根据的行为规则的建议,后者是无论是否有理有据都要遵从的行为规则的强制命令。公交车上应当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就必须让座吗?你清楚,你告诉大家你依哪条法律法规,给予什么程度的处罚呀,学术无赖?你这个
“拧种”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谈
“法语”呀,你只配聊“巫术”。
楼主的话题强调“在认可范围内”从事活动,都应该“按CNAS的规定”,而他偏偏避而不谈,却大谈特谈“关于认可标识”的问题,胡诌八扯“与CNAS无关”,一再强调“出具带不带CNAS认可标识”,强调“处罚”,这难道还不是转移话题吗?![]()
以上是楼主的原帖,我没有篡改吧?是你所说的
强调“在认可范围内”从事活动,都应该“按CNAS的规定”的意思吗?你这个“学术流氓”怎么这么卑鄙龌龊无耻呀,如此明目张胆地篡改原文曲解原义,哪里还有一点起码的学术道德底线呀。
关于“在认可范围内开展活动应该按CNAS的规定”和“关于认可标识”的问题,是同一个问题吗?且不说干了一辈子计量工作的“专家”,即便小学生也不至于把两者当同一个问题吧! 明明楼主的问题是:
如何理解“在认可范围内未使用认可标识或未声明认可状态的应按CNAS的规定从事合格判定活动”,这几个关键的大红字被你这位“学术流氓”给偷吃了。你这种玩了一辈子的卑鄙、龌龊、无耻的下三烂拙技,也该寿终正寝了吧。还有哪位版友参与技术讨论,像你这样毫无学术道德底线,如此卑鄙无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