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计量溯源性要求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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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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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楼主的提问,请满口喷粪的社会流氓再认真读一下楼主问题的原文:“对于计量溯源性,法制计量强调的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而CNAS强调的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你觉得对吗?”
      “法制计量”是“法制计量”,“法制计量的计量溯源性”是“法制计量的计量溯源性”,“测量活动的溯源性”是“测量活动的溯源性”,“测量活动的溯源性”不是“法制计量”的专利属性,不要在这里偷换概念鱼目混珠。
      楼主所说的“法制计量强调的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与“CNAS强调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是一回事吗?你这个一贯混淆概念的不学无术骂人砖家,就这样理解楼主的问题吗?你的理解能力如此糟糕,如果“法制计量的计量溯源性”就是“测量活动的溯源性”,楼主还有必要提这个问题吗?
      楼主提出的问题没有任何错误。你搬出的“法制计量的计量溯源性”,既不是楼主谈及的“测量活动的溯源性”,又不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你东扯西绕答非所问搬出来嚼蛆呀。如果“测量活动的溯源性”与“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是一回事,楼主还有必要拿出来讨论吗?
      从“测量结果”溯源到测量设备,再溯源到“参照对象”,这是企业和实验室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需求,且是发自内心的自愿的计量溯源性,这个计量溯源性就称为“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也是实验室认可要求的溯源性。至于“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终点可以是国家或国际的计量基准,可以是法定检定机构或授权机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也可以是其他的满足计量学要求的理论或实用的“参照对象”。“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并没有强调“参照对象”与被测参数的量纲完全相同,也没有强调一种量值只能溯源到一个计量基准,更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
      扯了半天,都是扯“测量活动”,没有一句谈及“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扯了一大堆,都是说逐级溯源的“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就是专门针对某一级“测量结果”,与实施测量的机构的人、机、法、环关联绑定的特性。检测实验室的“测量结果”溯源到“测量设备”,这是最末一级“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测量设备”溯源到“参考对象”,那又是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说明你根本就不懂,也拎不清什么叫“测量活动的溯源性”?什么叫“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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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14:07:56 Last edit by luyu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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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路云原话:“法制计量”是“法制计量”,“法制计量的计量溯源性”是“法制计量的计量溯源性”,“测量活动的溯源性”是“测量活动的溯源性”,“测量活动的溯源性”不是“法制计量”的专利属性,不要在这里偷换概念鱼目混珠。
  答:这句话说对了。如果路云先生真的明白,就不会在本主题帖满大街乱骂和发表谬论了。
  2.路云原话:你搬出的“法制计量的计量溯源性”,既不是楼主谈及的“测量活动的溯源性”,又不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答:不想回答这个非常低级的问题,仅再次原文抄写楼主的原贴,请路云先生认认真真领悟楼主的意思:对于计量溯源性,法制计量强调的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而CNAS强调的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你觉得对吗?
  3.路云原话:扯了半天,都是扯“测量活动”,没有一句谈及“测量结果的就的溯源性”。扯了一大堆,都是说逐级溯源的“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就是专门针对某一级“测量结果”,与实施测量的机构的人、机、法、环关联绑定的特性。检测实验室的“测量结果”溯源到“测量设备”,这是最末一级“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测量设备”溯源到“参考对象”,那又是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说明你根本就不懂,也拎不清什么叫“测量活动的溯源性”?什么叫“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答:一、没有“测量活动”就没有“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二、“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只需要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并非其所说“都是逐级溯源的”。
  三、计量溯源性要求的是写出溯源链上下级各自的准确性要求(例如准确度等级)和可信性要求(若测量不确定度),必要时写出上级校准机构,中间用测量方法(测量原理)和箭头相连,并非路云所说“与实施测量的机构的人、机、法、环关联绑定”。
  四、“测量结果”溯源到“测量设备”,是最“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的第一级“溯源链”,请不要将“溯源链”混淆为“溯源性”。“测量设备”溯源到“参考对象”,不是“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而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的第二级“溯源链”,这一级溯源链可能由“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完成,也可能由本级计量技术机构完成。
  4.至于只会骂人,不学无术的路云先生,懂不懂,拎不拎得清测量活动或测量结果的溯源性,本人不加评价,大家心中都有数。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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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说对了。如果路云先生真的明白,就不会在本主题帖满大街乱骂和发表谬论了。
      理屈词穷无言反驳,这不恰恰证明你这个“学术流氓”不打自招是在偷换概念吗。
      不想回答这个非常低级的问题,仅再次原文抄写楼主的原贴,请路云先生认认真真领悟楼主的意思:对于计量溯源性,法制计量强调的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而CNAS强调的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你觉得对吗?
      我的回答早已在“马扎”楼层回复了楼主,你是瞎了眼看不见。像你这种弱智,估计也没能力说清楚。于是就开始不拿证据、自拍脑袋、答非所问、偷换概念、东扯西绕、胡说八道。在我晒出的铁证事实面前,既拿不出证据来反驳,又死不认错,还要无理狡辩。辩不赢了就以各种奇葩歪理为由拒绝回答。这就是你这位“学术流氓”毫无学术道德底线地施展恶劣学风的真实写照。
      一、没有“测量活动”就没有“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废话一句,与放屁无异。
      二、“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只需要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并非其所说“都是逐级溯源的”。
      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性,恰恰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而不是针对“测量活动”的要求。“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是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4.14条注释2、注释3的要求)。
      三、计量溯源性要求的是写出溯源链上下级各自的准确性要求(例如准确度等级)和可信性要求(若测量不确定度),必要时写出上级校准机构,中间用测量方法(测量原理)和箭头相连,并非路云所说“与实施测量的机构的人、机、法、环关联绑定”。
      不要在这里断章取义偷换概念,我所说的“与实施测量的机构的人、机、法、环关联绑定”是指“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你玩这种删除文字曲解原义的蹩脚烂技,在我这里已经用臭了知道吗。
      四、“测量结果”溯源到“测量设备”,是最“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的第一级“溯源链”,请不要将“溯源链”混淆为“溯源性”。“测量设备”溯源到“参考对象”,不是“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而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的第二级“溯源链”,这一级溯源链可能由“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完成,也可能由本级计量技术机构完成。
      “溯源链”哪有什么第一级、第二级的说法,只有“测量结果”逐级向上溯源的说法。每一级的“源”,都是上一级的“测量结果”,直至国家基准所复现的量值;每一级的“测量结果”,都是下一级的“源”,直至最末一级的“测量结果”。每一级“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性”,都是通过唯一的“介质”——各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将其关联绑定。这就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别以为自己聪明,实则笨得要命,才会说出这种让人笑掉大牙的外行话。
      4.至于只会骂人,不学无术的路云先生,懂不懂,拎不拎得清测量活动或测量结果的溯源性,本人不加评价,大家心中都有数。
      没人堵你的嘴,你有本事就评呀,谅你也没那个能力,也没那个胆量。你懂不懂,拎不拎得清“测量活动的溯源性”和“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的事实就摆在这里,大家心里当然有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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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你的帖子除了骂人,不得不说你还是承认了:没有“测量活动”就没有“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二、你承认了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性,恰恰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承认“测量活动的溯源性”要求是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但是,你却否认了“测量活动”的基本要求恰恰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恰恰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
  三、“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恰恰不是“与实施测量的机构的人、机、法、环关联绑定”,而是要求建立并实施“计量溯源链”。“与实施测量的机构的人、机、法、环关联绑定”的是一个“测量过程”或“测量方案”,不叫“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请你认认真真地学习“计量溯源性”这个术语的定义,不要胡乱解释。
  四、“溯源链”就是一个链条,链条是由许多“级”的“链”按前后秩序一级一级连接在一起组成的。如果把起始的一个环节(由测量结果溯源到使用的测量设备)称为“第一级”溯源链,那么由测量设备溯源到计量标准就是“第二级”溯源链,并依此向上直至溯源到最后一级“参照对象”,达到使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之目的。
   路云先生的确有“那个胆量”靠骂人和胡搅蛮缠堵别人的嘴,但靠骂人是堵不住的,“谅他也没那个能力”堵住大家的嘴。至于只会骂人的社会流氓“懂不懂,拎不拎得清测量活动的溯源性和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的事实,就摆在这里,大家心里当然有数咯”。
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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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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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你的帖子除了骂人,不得不说你还是承认了:没有“测量活动”就没有“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这句话就等于说“测量活动的溯源性=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啦?你除了偷换概念地狡辩,没别的能耐。
      但是,你却否认了“测量活动”的基本要求恰恰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恰恰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
      这是从哪阴间里搜出来的?把证据晒出来给大家看看。纯属毫无根据自拍脑袋瞎编杜撰出来的屁话。“计量溯源性”定义的注释5(见“地板”楼层截图)你怎么解释?不满足给定的目的,也能叫“测量活动”的基本要求
      “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恰恰不是“与实施测量的机构的人、机、法、环关联绑定”,而是要求建立并实施“计量溯源链”。“与实施测量的机构的人、机、法、环关联绑定”的是一个“测量过程”或“测量方案”,不叫“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请你认认真真地学习“计量溯源性”这个术语的定义,不要胡乱解释。
      狗屁不懂的规某人,你怎么这么厚的脸皮呀。看看“计量溯源链”定义是怎么说的吧:

      睁大眼睛看看清楚,到底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还是“计量溯源链”是用于建立“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你认真学习就学成这个鸟样?是你胡乱解释还是我胡乱解释呀?我可以毫不客气地对你说,你懂个屁!因为你毫无学术道德底线。
      “溯源链”就是一个链条,链条是由许多“级”的“链”按前后秩序一级一级连接在一起组成的。如果把起始的一个环节(由测量结果溯源到使用的测量设备)称为“第一级”溯源链,那么由测量设备溯源到计量标准就是“第二级”溯源链,并依此向上直至溯源到最后一级“参照对象”,达到使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之目的。

      这不知道是哪位语文老师教出来的,链条上许多“级”的那叫“链”吗?自己都说叫“环节”,却又将“环节”称为“第n级链”。逻辑混乱,语无伦次。只有最后一级才叫“参照对象”吗?哪一级溯源没有“测量结果”和“参照对象”?干计量干了一辈子,就这臭水平啊。可以说你这一辈子就是滥竽充数鱼目混珠在计量界里做“混九龟(规)”。
      路云先生的确有“那个胆量”靠骂人和胡搅蛮缠堵别人的嘴,但靠骂人是堵不住的,“谅他也没那个能力”堵住大家的嘴。
      我堵住谁的嘴啦?你自己没本事评,又企图把矛头和注意力往大家身上转。你撅起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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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到底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还是“计量溯源链”是用于建立“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答:在这里骂骂咧咧,嚼舌头东拉西扯,钻牛角尖没有用。“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因此,“计量溯源链”用于建立“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也因为国家计量名词术语规范的4.15条术语,在定义的注2说:“计量溯源链”用于建立“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因此,“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来保证。同样在注1中说,计量溯源链是通过计量校准“等级”关系规定的,因此每一节“链”在整条溯源链中按排列先后“秩序”,处在不同的“级”别中。
  问:只有最后一级才叫“参照对象”吗?
  答:请你认认真真学习4.14条“计量溯源性”和4.15条“计量溯源链”的定义。定义明确规定起点是“测量结果”,终点是“参照对象”。如果你还不明白,请再读一读4.16条定义,计量溯源性是有指向的,例如指向SI的计量溯源性,“参照对象”一定是指“实际实现的测量单位定义”,即一定是国际或国家计量基准,并非指每一级的计量标准或其他参照物。所以,定义中的“参照对象”一定是计量溯源链的“最后一级”,一定是计量溯源性的终端。
  在技术论坛中骂人是极不道德的,其实你自己的骂语正是对你的真实写照:你干了一辈子计量工作,一辈子也就是滥竽充数鱼目混珠,在计量界里做“混九龟”,你的概念混淆,逻辑混乱,语无伦次,错误百出,你一撅起屁股,大家就知道从你嘴里要拉什么屎。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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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骂骂咧咧,嚼舌头东拉西扯,钻牛角尖没有用。“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因此,“计量溯源链”用于建立“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
      明明是“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建立溯源链”,你这个“学术无赖”却偏要画蛇添足节外生枝冠以“测量结果”。只有一级测量,怎么构成等级序列?没有等级序列,又如何构成“溯源链”?一台仪器没有经过检定/校准,用它进行测量的“测量结果”就没有“计量溯源性”了吗?该“测量结果”至少可以溯源至本级测量过程的人、机、法、环,溯源至本级测量过程使用的测量设备所复现的“参考量值”吧,只不过是没办法再向上溯源而已。这个“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什么“计量溯源链”呀。只有测量活动的量值传递或量值溯源体系,才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
      因此,“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来保证。
      第4.14条“计量溯源性”定义的注释5清清楚楚地写着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不能保证其测量不确定度满足给定的目的,也不能保证不发生错误。”这句话什么意思?你有能耐解释给大家听啊。你偷换概念正经歪念的曲解原义,将特指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与泛指的“计量溯源性”概念混为一谈。“计量溯源链”是用来保证什么的?你拎不拎得清啊?
      请你认认真真学习4.14条“计量溯源性”和4.15条“计量溯源链”的定义。定义明确规定起点是“测量结果”,终点是“参照对象”。
      “参照对象”哪里规定了是顶端的“国家基准”呀?自己连标准条文都看不懂,还好意思在这里说教。3.14条“计量溯源性”定义正文已明确表达了校准链上的每一级校准都有“参照对象”和“测量结果”,并得到每一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意思。没有每一级“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每一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从何而来?这个“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将作为下一级测量过程的“参照对象”和“参照对象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如此一级一级的传下去,直至最末一级的“测量结果”。你这个木鱼的脑袋哪里拎得清啊,只会将“参照对象”正经歪念曲解为“国家基准”。
    如果你还不明白,请再读一读4.16条定义,计量溯源性是有指向的,例如指向SI的计量溯源性,“参照对象”一定是指“实际实现的测量单位定义”,即一定是国际或国家计量基准,并非指每一级的计量标准或其他参照物。所以,定义中的“参照对象”一定是计量溯源链的“最后一级”,一定是计量溯源性的终端。
      狗屁不懂在这里糊批瞎解。那是“向测量单位的计量溯源性”,与“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是一回事吗吗?这完全是两码事,前者的“参照对象”是实际实现测量单位的定义,后者的“参照对象”是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否则为何要专门列一条术语定义呀?你居然连这两个概念也拎不清,将驴头往马嘴上套。到底谁是滥竽充数鱼目混珠,大家都看得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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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 明明是“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建立溯源链”,你这个“学术无赖”却偏要画蛇添足节外生枝冠以“测量结果”。只有一级测量,怎么构成等级序列?没有等级序列,又如何构成“溯源链”?
  答:请你这个特别嗜好骂人的流氓再认真阅读“计量溯源性”的定义,看看到底是不是从测量结果溯源到参照对象,难道国家定义“偏要画蛇添足节外生枝冠以测量结果”?只有一级测量,没有等级序列,仍然是“溯源链”,因为符合“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征,只不过它是只有一级(一个环节)的特殊“溯源链”而已。
  2.一台仪器没有经过检定/校准,用它进行测量的“测量结果”就没有“计量溯源性”了吗?该“测量结果”至少可以溯源至本级测量过程的人、机、法、环,溯源至本级测量过程使用的测量设备所复现的“参考量值”吧,只不过是没办法再向上溯源而已。这个“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什么“计量溯源链”呀。只有测量活动的量值传递或量值溯源体系,才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
  答:国家定义的“计量溯源性”一定是“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请一贯混淆概念的骂人砖家不要把仅仅“将测量结果与测量设备的给出值联系起来”这一个“溯源环节”,与国家定义的“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整个“溯源链”相混淆。你的计量基本概念太糊涂,太混淆不清了。“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就是指要求必须建立“计量溯源链”。“测量活动”的“计量溯源性”就是指“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它不是“量值传递”活动,而是“量值溯源”活动。计量检定活动的“计量溯源性”才能称为“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都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计量溯源性既包括检定活动的“量值传递系统”也包括测量活动的“量值溯源系统”。
  3.问:“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不能保证其测量不确定度满足给定的目的,也不能保证不发生错误。”这句话什么意思?
  答:这个注明确提醒我们“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即建立的量值溯源系统每一级溯源环境都必须“保证其测量不确定度满足给定的目的,……保证(量值溯源中)不发生错误”。因此,每一个溯源环节都应该评估该级溯源活动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不确定度的大小应“满足给定的目的”,即与被测参数的控制限比值必须满足三分之一原则。
  4.问:“参照对象”哪里规定了是顶端的“国家基准”呀?没有每一级“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每一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从何而来?
  答:“参照对象”就是“参照对象”,它包括“国家基准”,但“国家基准”仅仅是“参照对象”的一种,“参照对象”不一定就只是顶端的“国家基准”。定义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是指从测量结果到参照对象的整条溯源链,不是指哪一级。每一级“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都需要根据实施测量过程的全部有用信息进行不确定度评定获得。
  5.问:狗屁不懂在这里糊批瞎解。那是“向测量单位的计量溯源性”,与“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是一回事吗吗?这完全是两码事,前者的“参照对象”是实际实现测量单位的定义,后者的“参照对象”是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你居然连这两个概念也拎不清,将驴头往马嘴上套。到底谁是滥竽充数鱼目混珠。
  答:你除了骂人水平世界一流,技术上的确是“狗屁不懂”。“向测量单位的计量溯源性”仅仅是“向参照对象的计量溯源性”的一例或一种,你看懂了“向测量单位的计量溯源性”就应该明白“向参照对象的计量溯源性”的真实含义。“参照对象”可以是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但不一定就是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至于什么是“参照对象”,请你自己学习JJF1001的3.20条定义给出的例和注,本人不想掰着手指头教你这个只会骂人的社会流氓。你的这个提问是你所骂的,货真价实的“驴头往马嘴上套”、“滥竽充数”、“鱼目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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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你这个特别嗜好骂人的流氓再认真阅读“计量溯源性”的定义,看看到底是不是从测量结果溯源到参照对象,难道国家定义“偏要画蛇添足节外生枝冠以测量结果”?只有一级测量,没有等级序列,仍然是“溯源链”,因为符合“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征,只不过它是只有一级(一个环节)的特殊“溯源链”而已。
    东扯西绕答非所问。问你哪里说了“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你给我搬出“计量溯源性”定义正文出来闲扯。“计量溯源性”名称,哪里说了是专门针对“测量结果”的?那为什么注释5还要加上“测量结果的”限定词予以限定呢?为什么注释2不加这一限定词呢?只有一级(一个环节)那也能叫“溯源链”?那是你们规家规定的“规氏溯源链”吧。
      国家定义的“计量溯源性”一定是“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请一贯混淆概念的骂人砖家不要把仅仅“将测量结果与测量设备的给出值联系起来”这一个“溯源环节”,与国家定义的“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整个“溯源链”相混淆。
      定义正文最后所说的“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这句话你怎么瞎了眼看不见呀?这每一级校准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的功能,不是将该级“测量结果”与该测量结果的“参照对象”联系起来吗?这是“计量溯源性”定义,不是“计量溯源链”定义。每一级的“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通过“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关联绑定),就是通过将每一级的“测量结果”,作为下一级的“参照对象”,才能形成连续的不间断的“传递/溯源链”。自己将“计量溯源性”与“计量溯源链”概念混为一谈,不仅如此,还将“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与“测量活动的溯源性”混为一谈。
      “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就是指要求必须建立“计量溯源链”。
      问你多少次了,哪里有这一说法,其证据出处在哪里?并且还用红色字体醒目标注了“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几个字提醒你注意,你重三倒四像嚼蛆一样作这种“学术流氓”式的非正面回答,什么意思?
      “测量活动”的“计量溯源性”就是指“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它不是“量值传递”活动,而是“量值溯源”活动。计量检定活动的“计量溯源性”才能称为“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都要求建立“计量溯源链”,计量溯源性既包括检定活动的“量值传递系统”也包括测量活动的“量值溯源系统”。
      前面说“计量溯源性”不是“量值传递”活动,后面又说“计量溯源性”包括检定活动的“量值传递系统”。语无伦次自相矛盾,还不赶紧自我掌嘴打脸。
      这个注明确提醒我们“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即建立的量值溯源系统每一级溯源环境都必须“保证其测量不确定度满足给定的目的,……保证(量值溯源中)不发生错误”。因此,每一个溯源环节都应该评估该级溯源活动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不确定度的大小应“满足给定的目的”,即与被测参数的控制限比值必须满足三分之一原则。
      大家看看这位“学术流氓”的语文理解能力有多么的臭。将JJF1001-2011第4.14条“计量溯源性”术语定义注释5(见“地板”楼层截图)的意思完全解读反了。那你告诉大家“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不能保证其测量不确定度满足给定的目的,也不能保证不发生错误。”“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保证其测量不确定度满足给定的目的,也保证不发生错误。”这两句话有何区别?哪句话是你所说的意思?都蠢到这个份上了,你怎么还有脸在这里嚼舌呀。
      “向测量单位的计量溯源性”仅仅是“向参照对象的计量溯源性”的一例或一种,你看懂了“向测量单位的计量溯源性”就应该明白“向参照对象的计量溯源性”的真实含义。“参照对象”可以是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但不一定就是测量标准所复现的量值。
      这不正说明“计量溯源性”这一术语定义是广义的吗。根据“参照对象”的不同,它包含了“向测量单位的计量溯源性”、“测量活动的计量溯源性”和“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三种含义。
      至于什么是“参照对象”,请你自己学习JJF1001的3.20条定义给出的例和注,本人不想掰着手指头教你这个只会骂人的社会流氓。
      什么是“参照对象”,需要你这个“学术流氓”来教吗?第4.14条“计量溯源性”术语定义的注释1早已说得清清楚楚。你搬出第3.20条定义出来闲扯,无非就是想施展东扯西绕、转移话题的阴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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