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校准本身就不进行符合性判定,况且合格判据也不是校准规范给出的技术要求(见下图)。是否满足使用场合对该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是需要用户根据试验方法对该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即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合格判据)做“计量确认”的。 测量设备设定的温度为44.5℃,校准结果的上偏差为-2.39℃,下偏差为-2.94℃。说明该测量设备在温度设定值为44.5℃时,实际温度在41.56℃(对应于上偏差-2.39℃)~42.11℃(对应于下偏差-2.94℃)范围内,平均偏差达-2.665℃。在未做调整的情况,修正使用也不是不可以。即:将设定温度设为47.2℃时,实际温度应该在44.26℃~44,81℃,满足(44.5±0.5)℃的要求。但如果考虑温度示值不确定度U=0.6,k=2对符合性判定的影响,则超出了设备偏差的允许范围±0.5℃。 《校准证书》给出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如此大,要看是不是测量设备本身的温度重复性(应该从温度的均匀性和温度的波动性两项检测结果反映出来)是不是大,如果不大,那就应该考虑是不是校准机构的校准能力(校准和测量能力CMC)差,满足不了校准你这台测量设备的要求。如果是校准机构的能力不行,你换一台新设备给他校,校准结果也好不到哪里去。你跟5楼说的相反吧?实际温度=设定温度-偏差。你们一人说一个样把我搞蒙了
原文由 兮三月(Insm_358985ed) 发表:我没有说反,是我将上下偏差的温度对应点写错了,但不影响设定温度的修正操作。哪句话应该是:
你跟5楼说的相反吧?实际温度=设定温度-偏差。你们一人说一个样把我搞蒙了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我没有说反,是我将上下偏差的温度对应点写错了,但不影响设定温度的修正操作。哪句话应该是: 说明该测量设备在温度设定值为44.5℃时,实际温度在41.56℃(对应于下偏差-2.94℃)~42.11℃(对应于上偏差-2.39℃)范围内,平均偏差达-2.665℃。 您的这个公式“实际温度=设定温度-偏差”也是错的,正确的应该是:实际温度=设定温度+偏差(即:偏差=实际温度-设定温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偏差=-误差”,也就是说“偏差”就是“修正值”。“设定温度”就相当于设备的“指示温度”。“偏差”为负,说明“误差”为正,即“设定温度”要高于“实际温度”。用本案例来说,当温度设定值为44.5℃时,实际最高温度在42.11℃(对应于上偏差-2.39℃,即最小误差+2.39℃),实际最低温度在41.56℃(对应于下偏差-2.94℃,即最大误差+2.94℃)。所以说,要想使“实际温度”达到44.5℃,只有将“设定温度”按照平均偏差(-2.665℃)逆向调高至47.2℃(约等于44.5℃+2.665℃)。此时的实际温度=设定温度+偏差=47.2℃+(-2.665℃)≈44.5℃。不对吧,偏差和修正值是一正一负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