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执行,只要这两个标准还继续执行那么这个文件就继续有效。
关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磷酸盐及其监测方法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1998]28号
关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磷酸盐及其监测方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针对近一时期地方环保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反映,现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污染物项目磷酸盐的涵义及其监测方法明确如下:
废水中的磷酸盐主要以正磷酸盐、偏磷酸盐、聚磷酸盐和有机磷酸盐等形态存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污染物项目磷酸盐指总磷,即废水中溶解的、颗粒的、有机磷和无机磷的总和。监测时按《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89)进行,以总磷报告分析数据。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