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Insp_47bab7f4(Insp_47bab7f4) 发表:
谢谢层主,请问这段话的出处是哪里啊?
是我的理解和解释,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根据“期间核查”的作用。
JJF1001的9.49条术语定义,“根据规定程序,为了确定计量标准、标准物质或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进行的操作”称为“期间核查”。因此“期间核查”的目的和作用是对“测量设备”是否能够“保持其原有状态”进行的监视、确认和控制。7.19条定义的“稳定性”正是“测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因此“期间核查”的目的和作用是对测量设备(包括计量标准、测量仪器、测量系统等)进行“稳定性考核”的有效方法。8.10条定义“核查标准”为“用于日常验证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性能的装置”,与8.1条定义的“测量标准”有本质上的显著不同,两者对比可知此处“性能”是特指“稳定性”,而非“具体确定的量值和相关联的不确定度”的,具有溯源性的特性,即不是指“误差”或“示值误差”。这就告诉我们,“期间核查”的目的是确定和控制“稳定性”,核查标准选择的要点也是“稳定性”,而并非准确度、示值误差、溯源性等。
“稳定性”要求量值保持“随时间恒定”,因此确定测量设备原有量值是啥参数及其具体大小是前提条件,然后才能谈该量值是否随时间恒定。“材料试验机”是测量设备的一个大类,材料试验的参数有许多,如抗拉、抗压、剪切、冲击、……,不同的型号规格的同参数材料试验机可测范围也不同,你可上网搜“材料试验机大全”。因此仅仅编制一个题为《材料试验机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作业性文件,用于指导这一大类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操作”很难,勉强编制发布后,操作人员阅读和执行也很难,会感到不想知道的满篇皆是,迫切想知道的却查不着,文件可操作性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