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问:哪些危险废物不应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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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下列固体废物不应入窑进行协同处置:a)放射性废物;b)具有传染性、爆炸性及反应性废物;c)未经拆解的废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d)含录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e)有钙蜡烧工艺生产铭盐过程中产生的错渣;f)石棉类废物;g)未知特性和未经鉴定的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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