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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Ins_7352c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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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m3149125
ID:m3255382
ID:xurunjiao5339
ID:wwz314
原文由 yiukk(m3255382) 发表:根据CNAS-RL01增加场所属于扩项的范围。一般和复评审或监督评审一起做,应至少在现场评审前2个月提出扩大认可范围的申请。参考:5.2.4扩大认可范围的认可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必须经过申请、评审、评定和批准。5.2.5扩大认可范围申请的受理与评审要求,与初次认可申请相同。那需要像初次申请那样先交文件评审资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