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我们检测能力没有变化,就是业务扩大了,新增了检测设备,是不是只要跟CNAS、CMA备案即可。
楼主,如果是重要关键实验设备,要进行认可委报备。这是认可规则CNAS-RL01:2019中第9.1.1条规定的。新增设备是否能出CNAS或者CMA报告,要看实际能力是否发生变化,也不一定涉及扩项。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看新增设备还是替换原有的拟报废设备。二是看新增设备的计量技术性能有没有发生变化(如:测量范围是否扩大、准确度等级是否提高等)。如果有变化,则涉及到实验室的能力将发生变化(属于扩项)。
如果没有变化(即不涉及扩项),则只需更新CNAS-AL01-05:20200831 附表4-1《申请能力及仪器设备配置表》,待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提交审核即可。如果有变化(即涉及扩项),则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CNAS秘书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