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成为全省重点培育的仪器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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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了2023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谱育科技“质谱技术企业研究院”被认定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为此,谱育科技召开“浙江省质谱技术重点企业研究院”第一届专家委员会成立暨发展规划研讨会,表示:“在国产高端质谱突破创新与产业崛起道路上,谱育科技又完成了一项重大里程碑建立。”

  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自2021年开始评定,是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浙江省还着力建设“省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可以说,这些获认定的企业是浙江省科技创新的中流砥柱,未来也将成为浙江全省培育孵化的重点对象。

  那么,落脚到科学仪器行业,成为全省重点培育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浙江省为例,看近两年又有哪些仪器仪表企业获得了认定?仪器信息网编辑带着疑问查阅了相关资料。

  一、省重点企业研究院

  重点研究院是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优化创新资源配置,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补强产业链创新短板,促进产业链优化提升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经批准建设的重点研究院,由省科技厅与主办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签订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责任书,明确重点研究院建设目标、任务和经费等内容。责任期为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对新获批建设的重点研究院,将符合条件的研发项目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财政按规定给予支持。重点研究院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的运行评价制度。

  主要任务

  (一)围绕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打造产业链重要环节的专业化单点技术创新优势,增强企业的产业链话语权;

  (二)为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适宜的配套技术、标准、工艺和装备,加快创新成果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带动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三)集聚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着力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企业创新和产业发展储备人才;

  (四)加强与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协同联动,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

  认定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标准

分值



一、基本条件
1.产业领域

属于“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等重要领域,或当地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符合/不符合
2.研发机构

已建有省企业研究院,拥有相应的组织架构、资金投入、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
3.销售收入*

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
4.研发强度

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00万元以上。
5.研究开发人员

专职研究开发人员100人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研究开发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6.研发场地*

相对集中研发场地2000平方米以上。
7.科研设备*

科研设备原值总额2000万元以上。
8.知识产权

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方式),拥有5项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9.社会责任

企业申请认定前三年度至申请之日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10.支持措施

申报企业财务状况、支持措施能保证重点研究院的可持续运行。
 


二、必要性与可行性(100分)
1.建设目标

优化企业创新资源配置,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补强产业链创新短板,促进产业链优化提升。
20
2.任务举措

围绕企业发展需求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和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等任务举措清晰,预期能顺利实现。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固定科技服务和人员交流。
40


3.自身条件
组织架构组织架构科学合理得4分;组织架构基本科学合理得2-3分;组织架构不合理、有待完善得0-1分。4
科研设备*3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2000-3000万元得2分。4
研究开发人员200人及以上得4分;100-200人得2分。4
资金投入企业自筹建设经费3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2000-3000万元得3分;1000-2000万元得2分;1000万元以下得1分。4
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科学合理得4分;制度建设基本科学合理得2-3分;制度建设不合理、有待完善得0-1分。4


4.当地政府重视
经费支持给予建设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等支持。10
制度建设制定税收、土地、人才等相关支持政策、制度。10


  备注:标“*”指标,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类等知识密集型企业,企业销售收入、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的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运行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评价标准

分值



一、研发条件和实力(25分)


1.科研人员

(10分)
在职人员总数200人及以上得3分,100-200人得2分,100人以下不得分。3
在职人员增长率%增长10%及以上得2分,增长0-10%得1分,0或负增长不得分。2
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80%及以上得2分,60%-80%得1分,60%以下不得分。2
高层次人才拥有1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才得2分,拥有1名省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才得1分,无高层次人才不得分(累计不超过3分)。3
2.研发场地(4分)面积3000㎡及以上得4分,2000㎡-3000㎡得3分, 2000㎡以下不得分。4
3.科研设备(4分)原值总额万元3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2000-3000万元得3分, 2000万元以下不得分。4
4.组织制度(7分)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建设 重点研究院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科学合理,落实上级部署任务高效得6-7分,较好得4-5分,一般或较差得0-3分。7


二、研发活动和成果(35分)
5.研发强度

(10分)
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10%及以上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00万元以上得10分,9%-10%得9分,8%-9%得8分,依次类推,4%以下不得分。10
6.承担项目

(5分)
新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承担1个国家级项目得3分,承担1个省部级项目得2分,没有承担不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5


7.知识产权(9分)
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授权量获得1件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得1分(累计不超过7分)。7
其他知识产权数量其他知识产权12件及以上得2分,6-11件得1分,6件以下不得分。2
8.科技成果

(5分)
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数量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3分;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没有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不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5
9.标准制订

(6分)
企业负责或参与制订实施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数量主导制订1项国际标准得6分,参与制订得 4分;主导制订1项国家标准得5分,参与制订得3分;主导制订1项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得4分,参与制订得2分;

主导制订1项团体标准得3分,参与制订得1分;没有负责或参与制定标准不得分(累计不超过6分)。
6


三、研发绩效和行业贡献(40分)
10.技术与产品(10分)关键核心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 关键核心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成效明显得9-10分,较好得6-8分,一般得0-5分。10
11.新产品销售(5分)新产品销售占比%60%及以上得5分,45%-60%得4分,30%-45%得3分,15%-30%得2分,15%以下得1分,无新产品销售收入不得分。5


12.利税(10分)
利润率%10%及以上得5分,5%-10%得4分,5%以下得3分,利润为零或亏损不得分。5
企业利税总额增长率%增长10%及以上得5分,增长5%-10%得4分,增长0-5%得3分,0或负增长不得分。5


13.行业贡献(15分)
对补强产业链短板、提升产业链的贡献 补强产业链短板或引领带动整个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得9-10,有较大促进作用得6-8分,作用一般得0-5分。10
研究院研发仪器设备共享 研发仪器设备共享成效明显得5分,较好得3-4分,一般得0-2分。5


  备注:1. 对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环境、知识产权、税务、科研失信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评价结果为不合格。2. 指标值根据实际情况,取评价上一年度的期末值或评价期内的年均值。

  哪些仪器仪表企业获认定为浙江省重点研究院



省重点企业研究院.png



  二、省企业研究院

  企业研究院是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具有较高层次、较高水平的省级研发机构,是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

  企业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以及较强的科研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由主办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管担任,具体负责企业研究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评价优秀的,支持其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创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

  主要任务

  (一)集聚整合创新要素。加强企业内外部创新资源的有机整合,营造有利于吸引、培养和使用创新人才的环境,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成为我省科技创新资源的集聚基地。

  (二)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加强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展科技攻关和产业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研究开发具有广泛市场前景和竞争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先导基地。

  (三)支撑企业持续发展。通过科技攻关和产业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成为支撑和推动企业自身发展的核心基地。

  (四)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参与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许可其他企业依法合理使用自身知识产权,面向行业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和成果推广工作,推动行业共同进步。在科技攻关、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等方面引领本行业的发展,成为本省行业技术进步的示范基地。

  申报条件

  (一)已建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1200万元以上;

  (三)专职研究开发人员50人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人以上)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60%;

  (四)研发场地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1000万元以上;

  (五)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不包括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2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六)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类等知识密集型企业,企业销售收入、研发场地面积及科研设备原值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运行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评价标准

分值

一、研发条件和实力(25分)

1.科研人员

(10分)

在编人员总数



100人及以上得3分,50-99人得2分,50人以下不得分。

3

在编人员增长率

%



增长10%及以上得2分,增长0-10%得1分,0或负增长不得分。

2

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

%



80%及以上得2分,60%-80%得1分,60%以下不得分。

2

高层次人才



拥有1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才得2分,拥有1名省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才得1分,无髙层次人才不得分(累计不超过3分)。

3

2.研发场地(4分)

面积



3000㎡及以上得4分,2000㎡-3000㎡得3分, 1000㎡-2000㎡得2分,1000㎡以下不得分。

4

3.科研设备(4分)

原值总额

万元



3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2000-3000万元得3分,1000-2000万元得2分,1000万元以下不得分。

4

4.组织制度(7分)

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建设



研究院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科学合理,落实上级部署任务:高效得6-7分,较好得4-5分,一般或较差得0-3分。

7

二、研发活动和成果(35分)

5.研发强度

(10分)

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0%及以上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1200万元得10分;9%-10%得9分;7%-9%得8分;5%-7%得7分;4%-5%得6分;4%以下不得分。

10

6.承担项目

(5分)

新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



承担1个国家级项目得3分,承担1个省部级项目得2分,没有承担不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

5

7.知识产权(9分)

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授权量



获得1件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得1分(累计不超过7分)。

7

其他知识产权数量



其他知识产权12件及以上得2分,6-11件得1分,6件以下不得分。

2

8.科技成果

(5分)

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数量



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3分;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没有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不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

5

9.标准制订

(6分)

企业负责或参与制订实施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数量



主导制订1项国际标准得6分,参与制订得  4分;主导制订1项国家标准得5分,参与制订得3分;主导制订1项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得4分,参与制订得2分;

主导制订1项团体标准得3分,参与制订得1分;没有负责或参与制定标准不得分(累计不超过6分)。

6

三、研发绩效和行业贡献(40分)

10.技术与产品(10分)

关键核心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



关键核心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成效明显得9-10分,较好得6-8分,一般得0-5分。

10

11.新产品销售(5分)

新产品销售占比

%



60%及以上得5分,45%-60%得4分,30%-45%得3分,15%  -30%得2分,15%以下得1分,无新产品销售收入不得分。

5

12.利税(10分)

利润率

%



10%及以上得5分,5%-10%得4分,5%以下得3分,利润为零或亏损不得分。

5

企业利税总额增长率

%



增长10%及以上得5分,增长5%-10%得4分,增长0-5%得3分,0或负增长不得分。

5

13.行业贡献(15分)

对补强产业链短板、提升产业链的贡献



补强产业链短板或引领带动整个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得9-10分,有较大促进作用得6-8分,作用一般得0-5分。

10

研究院研发仪器设备共享



研发仪器设备共享成效明显得5分,较好得3-4分,一般得0-2分。


  哪些仪器仪表企业获认定为浙江省企业研究院



省企业研究院.png



  三、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企业研发中心是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省级研发机构,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创新力量。

  企业研发中心实行“备案制”。省科技厅委托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和认定,每年10月底前将当年度认定的企业研发中心名单报省科技厅备案。评价优秀的,支持其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创建省级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

  主要任务

  (一)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加速科技成果熟化和转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三)培养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产业发展发挥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

  申报条件

  (一)在本省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已建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5%,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2.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

  3.销售收入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

  (四)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50%;

  (五)能保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研发场地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科研生产共用的设备原值不超过科研设备原值总额的30%(科研生产共用的设备原值按30%比例计入科研设备原值);

  (六)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6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七)近三年累计转化科技成果15项以上;

  (八)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九)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至申请之日内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运行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评价标准

分值

一、研发条件和实力(25分)

1.科研人员

(10分)

在编人员总数



100人及以上得3分,50-99人得2分,15-49人得1分,15人以下不得分。

3

在编人员增长率

%



增长10%及以上得2分,增长0-10%得1分,0或负增长不得分。

2

专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

%



80%及以上得2分,50%-80%得1分,50%以下不得分。

2

高层次人才



拥有1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才得2分,拥有1名省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人才得1分,无高层次人才不得分(累计不超过3分)。

3

2.研发场地(4分)

面积



3000㎡及以上得4分,2000㎡-3000㎡得3分, 1000㎡-2000㎡得2分,500㎡-1000㎡得1分,500㎡以下不得分。

4

3.科研设备(4分)

原值总额

万元



3000万元及以上得4分,2000-3000万元得3分,  1000-2000万元得2分,500-1000万元得1分,500万元以下不得分。

4

4.组织制度(7分)

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建设



中心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科学合理,落实上级部署任务:高效得6-7分,较好得4-5分,一般或较差得0-3分。

7

二、研发活动和成果(35分)

5.研发强度

(10分)

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0%及以上或研究开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得10分;9%-10%得9分;7%-9%得8分;5%-7%得7分;4%-5%得6分;3%-4%得5分;3%以下不得分。

10

6.承担项目

(5分)

新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



承担1个国家级项目得3分,承担1个省部级项目得2分,没有承担不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

5

7.知识产权(9分)

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授权量



获得1件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得1分(累计不超过7分)。

7

其他知识产权数量



其他知识产权12件及以上得2分,6-11件得1分,6件以下不得分。

2

8.科技成果

(5分)

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数量



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3分;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三等奖得0.5分,没有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不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

5

9.标准制订

(6分)

企业负责或参与制订实施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数量



主导制订1项国际标准得6分,参与制订得  4分;主导制订1项国家标准得5分,参与制订得3分;主导制订1项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得4分,参与制订得2分;

主导制订1项团体标准得3分,参与制订得1分;没有负责或参与制定标准不得分(累计不超过6分)。

6

三、研发绩效和行业贡献(40分)

10.技术与产品(10分)

关键核心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



关键核心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成效明显得9-10分,较好得6-8分,一般得0-5分。

10

11.新产品销售(5分)

新产品销售占比

%



60%及以上得5分,45%-60%得4分,30%-45%得3分,15%  -30%得2分,15%以下得1分,无新产品销售收入不得分。

5

12.利税(10分)

利润率

%



10%及以上得5分,5%-10%得4分,5%以下得3分,利润为零或亏损不得分。

5

企业利税总额增长率

%



增长10%及以上得5分,增长5%-10%得4分,增长0-5%得3分,0或负增长不得分。

5

13.行业贡献(15分)

对补强产业链短板、提升产业链的贡献



补强产业链短板或引领带动整个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得9-10,有较大促进作用得6-8分,作用一般得0-5分。

10

研发仪器设备共享



研发仪器设备共享成效明显得5分,较好得3-4分,一般得0-2分。


  哪些仪器仪表企业获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png



[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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