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1.对于报告复核人员要求:CNAS-CL01条款7.8.2.1除非 试验室有有效的理由,每份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可以看出:CNAS-CL01中并没有要求检测报告必须经过编制、审核后才能发出。CNAS也没有相应的规定。报告上可以不用编制和审核,只要批准人就可以。RB/T 214准则条款:4.5.20结果报告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j)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人的姓名、签字或等效的标识和签发日期;RB/T 214 也没有要求检测报告必须经过编制、审核后才能发出。2.对于检测原始记录复核人员,不管是CMA还是CNAS都要求人员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和经验,需承担记录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完整性责任。其中有准确性要求吗
原文由 未来工程师(v3214185) 发表:“评审准则”是CMA的叫法,CNAS叫“认可准则”。个人觉得报告的审核人与原始记录的复核人说的都是同一角色,有的叫“复核”,还有的叫“核验”、“校验”、“校核”、“校对”等等。称谓不同,扮演的角色应该是一样的。但报告还有一个重要角色“批准人”(授权签字人),这个角色在原始记录中不一定出现。因此报告通常有三个角色签名:检测/校准人、核验(或叫审核/校验/校核)人、批准人,而原始记录通常只有前两个角色签名(有的还包括“抽样人”)。因此前两个角色在原始记录和报告中,应该是一致的,以示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严格关联绑定关系。
各位大佬,cma 和 cnas 评审准则对于报告的审核人 和原始记录的复核人员,其权利和责任是如何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