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不允许百分之百分包。实验室有能力的分包,实验室在认可时是有能力的,但是因为工作量突增、设备突然发生故障、人员生病或出差等,暂时失去能力,可以分包给有资质并有能力的机构和实验室。
以上分包应在结果报告中予以声明,并在得到分包方同意后从该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结果报告中摘取数据用于发包方的报告中,报告可以盖CNAS章。还应在报告上清晰注明分包机构名称和许可号。
实验室本身没有能力的分包:
分包给该项目通过认可的实验室,在结果报告中声明是分包,并在得到分包方同意后从其结果报告中摘取数据用于发包方报告中,可以CNAS章;还应在报告上清晰注明分包机构名称和许可号及是否在认可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