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第5.2.28条:凡在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请问该条款内设备是否包含管道及管道上面的阀组,我们日常理解为动静设备,不包含管道。
回复部门: 标准技术管理司时间:2024-08-16您好!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医药卫生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现有模式管理。按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相关问题,请您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