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金秋计划】+关于哪些香料能直接加香哪些香料需要调配成香精使用,是否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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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中没有制定相关的清单。按照GB 2760附录B中B.1.4,需要配制成香精进行食品加香的食品用香料包括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

具体其他功能作用的香料,如果是为了食品加香的目的,必须配制成“香精”后使用。其他只有“香料”单一功能作用的香料,需要结合其化学特性、稳定性及贮存运输的要求等,在供应商能直接供应相应香料单体时,则可以不配制成香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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