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帖】翻译小窍门系列(转自3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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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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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中数字书写的规则汇总

    在汉英笔译和英语写作中,经常会遇到数字;哪些场合用单词表示,哪些场合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往往让人难以确定,现行语法书中也极少涉及此类问题。

  实际上,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在书写数字时已形成几条约定俗成的规则,现总结如下供读者参考。


一. 英美等国的出版社在排版时遵循一条原则,即1至10用单词表示,10以上的数目用阿拉伯数字(也有的以100为界限),这条原则值得我们借鉴。

Eg. That table measures ten feet by five.
那个工作台长10英尺,宽5英尺。

Eg. The traditional pattern of classroom experience at the college level brings the professor and a group of 20 to 30 students together for a 45-to-50-minute class session two or three times a week.


大学课堂的传统的教学方式是,一个教授和二三十名学生每周见面两三次,每次授课时间45到50分钟。


二. 人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显得更简洁明了,但不定数量、近似值用单词表示较恰当。


Eg. There are 203817 voters on the electoral rolls.
选举名单上有203817个投票人。

Eg. Nearly thirty thousand voters took part in this election.


近3万个投票人参加了这次选举。

三. 遇到日期、百分比、带单位的特殊数字,通常用阿拉伯数字。
Eg. Maximum swivel of table is l20.

 

工作台的最大旋转角度是120度。
Eg. 3rd March l991或3 March l991;


a discount of 5 percent(5%的折扣);


Eg. purchased 7 yards of carpet(买7码地毯);


Eg. ordered 2 pounds of minced steak(订购2磅肉馅)
如果涉及的数目和单位是不定数,可用单词表示。

 

Eg. about five miles per hour(每小时大约5英里)

 

Eg. at least ten yards away(至少有10码远)

Eg. hesitated for a moment or two(犹豫了片刻)

Eg. I have warned you a hundred times(我已经警告你多少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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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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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中的中式英语之鉴
    汉译英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中式英语”翻译,即所谓的Chinglish,因此我们在翻译的过程中,万不可想当然,要多查资料,多翻字典,以保证译文的地道准确,以下几例供大家参考。


1. 茶树在这片山地上长得很好。

〔误〕Tea trees grow well in these mountain fields.

〔正〕Tea grows well in these mountain fields.

注:“茶树”、“果树”等在翻译成英语时常常省略tree,因为这些词本身就包含“树”的意思。如orange(橘子树),banana(香蕉树)等。

 

2. 淡季生意不好做。

〔误〕It's hard to do business in light seasons.

〔正〕It's hard to do business in slack seasons.

注:“淡”在英语中往往不用light表示。又如:“淡茶”(weak tea),“淡水”(fresh water)。

 

3. 这可是件大事啊!

〔误〕This is a big thing!

〔正〕This is an important matter!

注:big thing是指体积大的东西,而“大事”是指“重要的事情”,它也可以用big issue来表达。随意中文的“大”不一定对应英文的big。如:“大雾”的表达就是thick fog。large则表示一个无体总的宽度和数量,有广阔和众多的意思。

茅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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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形容词翻译小窍门
英语和汉语语言结构和表达习惯有很多差异之处,翻译时往往能死扣原文逐词逐句译出。本文拟谈谈形容词的翻译问题。


一、一些原义并无否定意思的形容词和别的词搭配,有时可译成否定句。
1. These goods are in short supply.
这些货物供应不足。

2. This equation is far from being complicated.
这个方程一定也不复杂。

二、为了使译文自然流畅,读起来顺口,在一些形容词前可根据上下文内容加上副词“很”、“最”等字。

1. It was as pleasant a day as I have ever spent.
这是我度过最愉快的一天。

2. It is easy to compress a gas.
气体很容易压缩。

三、有时可将英语的“形容词+名词短语”译成汉语的主谓结构。
1. She spoke in a high voice.
她讲话声音很尖。

2. This engine develops a high torque.
这台发动机产生的转矩很大。

四、如果一个名词前有几个形容词修饰,英译时应根据汉语习惯决定其顺序。
1. a large brick conference hall
一个用砖砌的大会议厅

2. a plastic garden chair
一把在花园里用的塑料椅子


五、英语中一些表示知觉、情感、欲望等心理状态的形容词,同连系动词构成复合谓语时,翻译时可将形容词译成动词。

1. You are ignorant of the duties you undertake in marrying.
你完全不懂你在婚姻方面承担的责任。

2. Such criticisms have become familiar in his later commentaries on
America.
类似的批评在他后来写的评论美国的文章中屡见不鲜。

3. He is truly sorry for his past, and he has undertaken to give up motorcars entirely and for ever.

他诚恳地忏悔过去,并保证永远不再玩汽车。

 

六、由于语言习惯不同,英语里的形容词有时译成汉语副词。
1. I am going to be good and sweet and kind to every body.
我要对每一个人都亲切、温顺、和善。

2. He asked me for a full account of myself and family.
他详尽地问起我自己和我家里的情况。

3. Another war will be the absolute end of our country.
再来一次战争将彻底毁灭我们这个国家。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译好形容词是使译文通顺、 流畅的一个环节。

茅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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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文化差异,巧译汉英习语
任何一种语言,都有自己长期积淀下来的通俗而生动形象地描绘人情世态的定型短语或短句,英语里称为“习语”,汉语里则称为“熟语”,为了称说的方便,本文采用“习语”的说法。

习语是老百姓长期使用而固定下来的说法,因此它带有强烈的民族色彩和鲜明的文化内涵,是民族文化的积淀,这就要求在翻译的时候,不能仅仅停留在文字的表面,而要搞清楚习语的深层含义,沟通两种语言的文化差异,巧妙互译,才能不失习语的原有韵味。

先看英语习语的汉译,如:a piece of cake.这个习语充分反映了西方人的生活习俗,对他们来说,蛋糕是极其平常的食物,无论是做蛋糕还是吃蛋糕都是轻松愉快的小事一桩。对我们来说,蛋糕似乎是奢侈品,吃蛋糕是高兴的事,做就没那么容易了,但汉语里恰巧有一个反映我们汉人生活习俗的俗语“小菜一碟”,其功能与“a piece of cake”大致相当,因此,用“小菜一碟”对译“a piece of cake”,可以说既传“义”,又传“情”,较好地保留了语言的原有韵味。

再如:under one's nose.西方人的“大鼻子”给我们的印象非常深刻,可能西方人自己也知道这一点,因此他们用under one's nose表达“就在某人面前,当着某人的面”的意思,如果我们直译为“在某人鼻子底下”,就不符合汉语习俗,不够“味”,但我们有“在某人眼皮底下”这个俗语,因为在我们看来,眼皮底下的“眼睛”是洞悉一切的,所以说用“在某人眼皮底下”对译under one‘s nose比较合适。

又如:set a fox to keep one's geese.在西方文化中,狡猾的狐狸是专门要偷吃鹅的,倘若把鹅交给狐狸去看管,岂不是送羊入虎口,自找祸患,我们汉语里没有这样的认识,如果硬译为“让狐狸看鹅”大家就会觉得莫名其妙,但汉语里有一个接近的习语“引狼入室”,它表达的意思是“自己把坏人引进内部”,恰巧与“set a fox to keep one's geese”意思对等,如此对译,极为传神。

英译汉要传神,汉译英同样要保留原有的韵味。

如:狗改不了吃屎。

汉语用它来比喻“恶习难改,本性难移”,但狗在西方人的眼中是“人类的朋友”,对狗也宠爱有加,岂能用心爱的狗去表达这样一个不好的意思,因此翻译为英语最好译作 A fox may turn gray,but never kind.,因为fox在西方人的观念中,大部分场合不是好东西。

再如:有钱能使鬼推磨。

它是我们汉语里非常形象的一句俗语,比喻一个人有了钱连鬼都听他使唤,英语译作money makes the mare go,基本上保留了原来的韵味,但如果翻译为all things are obedient to money,意思虽然也还是“金钱支配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等等,但韵味不够,未能传神。

要指出的是,对译的前提条件是两者的意义、文化内涵要相同、相通,不能似是而非,如把“armed to the teeth”翻译为“全副武装”,看起来好象差不多,实际上意义程度不够,语气也嫌太弱,似是而非。

再如把“赶鸭子上架”译作“make sb. do sth. entirely beyond him”,意思虽然是对了,但太直白,原来的生动形象性丧失殆尽。

当然,也有的时候,翻译为了追求韵味而意思不对那就更要不得了,如把“It is an ill bird that fouls its own nest(恶鸟不渎巢)”译作“家丑不可外扬”就不妥当,不能为了韵味而驴唇不对马嘴,因为翻译“信”是基础,“雅”是升华,不能为了片面追求“雅”而违背“信”,那是以辞害义。

总之,翻译是很难的事,而习语的翻译更是难中之难,要想把习语翻译得既准确又传神就需要我们沟通中西方文化差异,尽量保持原文的“丰姿”。
茅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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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避免中国味的翻译
我一个网友,将“我们经理点头表示同意”这句话翻译为下面第一行。这样翻译,显然是受汉语的影响,汉语中有“点头”,英语中就有nod,汉语中有“表示”,英语中就有express,等等,汉语有什么,英语也有什么,一一对应,成双成对,这是最典型的一种“中国味”。其实nod既可以当作不及物动词,意思是“点头”,也可以当作及物动词,意思是“点头表示...”,因此,没有“中国味”的英语译文应当是下面第二行。
①Our manager nodded to express his approval.
②Our manager nodded approval.

我在初学英语时,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我的解决方法是:在翻译一个句子之后,把这个句子的主要动词找出来,如果是很常用、很熟悉的动词,比如come、go、have、take等,那就算了,如果是不常用、不熟悉的动词,比如nod,我就查一下《英汉词典》,看看nod在词典例句中的用法,与我自己的用法是否一致,如果一致,说明我的用法是正确的,如果不一致,我就仿照词典例句的用法,将我的句子改正过来。这种方法,虽然当时要花费一点时间,但对今后正确使用英语,是有很大帮助的。

 

还有一个网友,将“新郎新娘给他们的父母鞠躬”这句话翻译为下面第一句。这句译文,如果不仔细琢磨,是看不出毛病的,它的毛病就是:在汉语中,我们习惯先说新郎,后说新娘,但在英语中,顺序正好相反,应当先说bride,后说bridegroom,因此第一句应当改写为第二句。按照汉语顺序排列英语单词,是另外一种常见的“中国味”,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东西、南北、老少、新旧”等,在英语中应当改成“西东、北南、少老、旧新”等。

①Bridegroom and bride bowed to their parents.

②Bride and bridegroom bowed to their parents.

对于这种小毛病,我没有什么特别好的解决方法,我看只有多读书,特别是读一些介绍英语小常识、小典故的书,以增加自己对英语各方面知识的了解。
中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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