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设施和环境控制
1. 目的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应加强实验室的 设施和环境控制。
2. 适用范围
实验室的设施包括固定的和流动的设施和环境。
3. 职责
3.l 办公室负责设施和环境条件控制。
3.2 各检测专业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所在区域的设施和环境安全、卫生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所有实验室均进行装修,保证室内采光、通风良好,清洁、整齐。
4.2 天平、分光光度计、
液相色谱、
气相色谱、
离子色谱、原子荧光、
原子吸收等精密仪器,均放置在坚固的实验台上,大型仪器室内设置缓冲间。附近不得有震动源、热源、幅射源、有害气体、粉尘等。
4.3 对有温、湿度要求的房间均配置空调,有避光要求的应安装不透光的双层窗帘。气压钢瓶单独存放在气瓶柜内,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光线直射。
4.4 细菌室有准备室、无菌室,并设缓冲间和灭菌装置。
4.5 放射性检验室与一般工作室分开,并设保护装置。以上两室无关人员禁入。
4.6 标准室应有存放各种标准试剂的设备,室内干燥无尘,温度保持在10℃~25℃之间。
4.7 各房间均配备照明设备,安装合格灯具,光线充足。并设有专用通风橱。相互干扰项目分开检测。
4.8 进出实验室均按规定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戴鞋套),保持室内卫生。
4.9 控制噪音,保证实验室噪声低于55dB。实验室内的试验工作区域总体环境控制:温度15℃~30℃,相对湿度45%~70%,电压变动应在10%以内。
4.10 配置停电、停水、防火的安全设施。电器设施均接地线电阻应≤20Ω。计算机室设不间断电源。
4.11 工作环境须经环保部门检测,符合规定要求。
5. 相关文件
(1)质量手册 第七章
(2)实验室内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