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合理摆放,加强保养;焚烧炉应经过特殊设计,同时配备补燃和消烟设备;污染的废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
7.3 ABSL-3实验室
除满足6.3和7.2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建筑物应有符合要求的抗震能力,防鼠、防虫、防盗。
由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动物饲养间)组成。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之间应设缓冲间。必要时,半污染区和清洁区之间应设缓冲间。
相对室外大气压,污染区为一60 Pa(名义值),并与生物安全柜等装置内气压保持安全合理压差。保持定向气流并保持各区之间气压差均匀。
室内应配备人工或自动消毒器具(如消毒喷雾器、臭氧消毒器)并备有足够的消毒剂。
当房间内有感染动物时,应戴防护面具。
ABSL-4实验室
应满足6.4和7.3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要求:
应增加动物进入的通道。
2)感染动物应饲养在具有III级生物安全柜性能的隔离器内。
3)动物饲养方法要保证动物气溶胶经高效过滤后排放,不能进入室内。
4)一般情况,操作感染动物,包括接种、取血、解剖、更换垫料、传递等,都要在物理防护条件下进行。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的必须在其内进行;特殊情况下,不能在生物安全柜内饲养的大动物或动物数量较多时,要根据情况特殊设计,例如设置较大的生物安全柜和可操作的物理防护设备,尽可能在其内进行高浓度污染的操作。
个人防护装备
实验室所用任何个人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危害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实验室对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维护应有明确的书面规定、程序和使用指导。
8.1实验室防护服
实验室应确保具备足够的有适当防护水平的清洁防护服可供使用。不用时,只应将清洁的防护服置于专用存放处。污染的防护服应于适当标记的防漏袋中放置并搬运。
每隔适当的时间应更换防护服以确保清沽,当知道防护服已被危险材料污染应立即更换。离开实验室区域之前应脱去防护服。
当具潜在危险的物质极有可能溅到工作人员时,应使用塑料围裙或防液体的长罩服。在这种工作环境中,如必要,还应穿戴其它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面具、头部面部保护罩等。
8.2 面部及身体保护
处理样本的过程中,如可产生含生物因子的气溶胶,应在适当的生物安全柜中操作。
在处理危险材料时应有许可使用的安全眼镜、面部防护罩或其它的眼部面部保护装置可供使用。8.3 手套
手套应在实验室工作时可供使用,以防生物危险、化学品、辐射污染,冷和热,产品污染,刺伤、擦伤和动物抓咬伤等。
手套应按所从事操作的性质符合舒服、合适、灵活、握牢、耐磨、耐扎和耐撕的要求,并应对所涉及的危险提供足够的防护。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选择手套,使用前及使用后的配戴及摘除等培训。 应保证:
所戴手套无漏损。
2)戴好手套后可完全遮住手及腕部,如必要,可覆盖实验室长罩服或外衣的袖子.
在撕破、损坏或怀疑内部受污染时更换手套。
手套为实验室工作专用。在工作完成或中止后应消毒、摘掉并安全处置。
8.4 鞋
鞋应舒适,鞋底防滑。推荐使用皮制或合成材料的不渗液体的鞋类。在从事可能出现漏出的工作时可穿一次性防水鞋套。在实验室的特殊区域(例如有防静电要求的区域)或BSL3和BSL-4实验室要求使用专用鞋(例如一次性或橡胶靴子)。
8.5 呼吸防护
当要求使用呼吸防护装备(如面具、个人呼吸器、正压服等)时,其使用和维护的作业指导书应包括在相应活动的安全操作程序手册中。呼吸器应只能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培训的要求使用。
应安排工作场所监控、医学评估和对呼吸器使用者的监督,以确保其始终正确使用该类装备。应对呼吸器作个体适合性测试。
进行容易产生高危害气溶胶的操作时,要求同时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生物安全柜和(或)其它物理防护设备。
管理要求
9.1管理责任
实验室管理层对所有员工和实验室来访者的安全负责.最终责任由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定的与其地位相当者承担。应任命一名有适当资质和经验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协助管理层负责安全事宜。安全负责人应制定、维护和监督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一个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应包括教育、定位及培训||、审核及评估、促进实验室安全行为的程序.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有权阻止不安全的活动。如设有安全委员会,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如果不是该委员会的主任,至少应是该委员会有职权的成员。
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规定和程序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
9.2员工健康管理
所有人员应有文件证明其对工作及实验室全部设施中潜在的风险受过培训。
应要求所有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接受免疫以预防感染。应保存免疫记录。
9.3安全设计
在考虑建筑新的实验室或计划对已建好的实验室进行结构改造时,应遵守相应的国家、地方建筑法规和对实验室的专用建筑安全标准.未得到实验室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的许可禁止进行建筑或工程作业。
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技术区域中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危害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相应风险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临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风险进入周围社区。通向出口的走廊和通道应无障碍。
应对空气的流动速度进行常规监测以保证足够的通风和防止潜在传染因子和有害气体的扩散。
实验室的每个出口和入口应可分辨,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险标志和放射性标志)以及其它有关的规定的标记。应设紧急出口并有标记以和普通出口区别。紧急撤离路线应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实验室入口应有可锁闭的门。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实验室的进入应仅限于经授权的人员。房间内的门按需要安装门锁;正当操作高危险样本时应有进入限制。存放高危险样本、培养物、化学试剂或供应品,还需采取其它的保安措施,如可锁闭的门、可锁闭的冷冻箱、特殊人员的进人限制等。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危险,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其发生。
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
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内环境符合工作要求和有关要求。
9.4 程序
应根据实验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内容、设施特点、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应包括对涉及的任何危险以及如何在风险最小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之详细的作业指导书。负责工作区活动的管理责任人每年应对这些程序至少评审和更新一次。应制定书面计划,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员工的健康监护。
实施危害评估,记录结果及采取措施的安排。
化学品和其它危险物品的确认(包括造当的标识要求)、安全存放与处置及监控程序。
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的程序。
防止高风险和污染材料失窃的程序。
确认培训需求和教材的方法。
获得、维持和分发实验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数据单(MSDS)的程序。
实验室设备安全去污染和维护的程序。
紧急程序,包括漏出处理程序。-
事件记录、报告及调查。
废弃物处理和处置。
9.5 安全计划的审核及检查
9.5.1安全计划的审核
每年应(由受过适当培训的人员)对安全计划至少审核和检查一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素:
安全和健康规定;
书面的工作程序包括安全工作行为;
教育及培训;
对工作人员的监督;
常规检查;
危险材料和物质;
健康监护;
急救服务及设备;
事故及病情调查
健康和安全委员会评审;
记录及统计:
确保落实审核中提出需要采取的全部措施的计划。
为每个领域特制的检查表可有效地协助审核工作。
9.5.2安全检查
实验室管理层有责任确保安全检查的执行。每年应对工作场所至少检查一次,以保证:
应急装备、警报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正常;
用于危险物质漏出控制的程序和物品状态,包括紧急淋浴;
对可燃易燃性、可传染性、放射性和有毒物质的存放进行适当的防护和控制;
去污染和废弃物处理程序的状态;
实验室设施、设备、人员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