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体制改革不但是实现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的需要,也是环境监测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的总体方向,进行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将会对推进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分清了与环境监测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使有关各方能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避免了职责不清、互相推委的弊端,有利于提高环境监测工作的效率。
(2)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公司承担具体的环境监测工作,能够增加监测对象的覆盖面和监测频次,提高环境监测的质量和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督执法水平。
(3)使环保部门从具体的环境监测事务中解脱出来,实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成为了环境监测的监督管理部门。
(4)改变了环保部门在环境管理上集各种职能于一体的格局,不同的参与主题可以互相制约,有利于防止权力过分集中而导致腐败现象发生,保证了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执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将环境监测由政府职能转变成了服务职能,为环境监测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创造了条件,培育了一个新兴的产业即环境监测产业,丰富和扩展了环保产业服务市场,形成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可使环保领域的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6)环境监测服务进入市场,政府环保部门是主要的购买者,环保部门对环境监测服务的高要求,可以形成环境监测服务的有序竞争,有利于促进环境监测服务公司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的监测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环保部门还是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的监督者,可以集中精力制定环境监测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督,有利于促进环境监测市场的规范有序、平等竞争、健康发展。
(7)打破了环境监测机构设置行政化区域化、浪费社会监测资源的局限,可以调动大量有条件和能力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单位的积极性,使其转化成为环境监测的专业服务公司,提供社会化的环境监测服务,实现社会监测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
(8)政府环保部门可以摆脱大量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沉重负担,把有限的资源集中用于改善和提高自身的监督执法能力。
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方向,总体上应该是实现环境监测由政府职能转变成服务职能,由行政化区域化管理转变成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政府由直接操作者转变成间接监督者,由政府包揽转变成相关各方按责承担,由政府直接从事环境监测转变成间接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只要我们坚持环境监测改革正确的大方向,并且坚定不移地推进,环境监测必将克服目前的弊端,走上正常、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并将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加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