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发现,目前违反《守则》和《管理办法》的母乳代用品销售行为依然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
一、在商业零售场所促销母乳代用品
获得此类违规证据1547份,占全部证据的83%。商业零售场所的违规行为涉及104个品牌,产品涉及配方奶粉、米粉、面条、奶瓶、奶嘴等。常见的违规促销方式是:赠品促销(赠礼品、产品、积分)、特价促销(打出“降价”、“低价”、“特价”标识)、产品堆头展示、散发促销宣传手册、设促销员。
《守则》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母乳代用品,不得进行销售点广告宣传、赠送样品、或在零售一级直接劝诱消费者购买的任何推销活动,例如特别展览、折扣赠券、奖金、特价出售、亏本出售、搭配出售。我国《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向婴儿家庭赠送产品、样品,减价销售产品。本次监测结果显示:在商业场所销售母乳代用品的违规行为中,有些比较隐蔽,在其他产品降价、打折、积分、馈赠礼品及返券的招牌下,同时摆放母乳代用品,并实施促销和减价销售;有些则无视法规禁令直接对母乳代用品开展促销;更有甚者打出“凡0-1岁的婴儿可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免费领取××奶粉一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