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试剂引发纺织品偶氮染料的测定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
根据实验室质量控制要求及CNAS能力验证要求,2015年7月份参加由有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组织的BIQTC-PT-2015W04纺织品中偶氮燃料的测定能力验证。
偶氮染料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也用于油漆、塑料、橡胶等的着色。在特殊条件下,它能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癌症。国家标准GB/T18401-201中也明确规定了23种禁用芳香化合物。同时也发布了纺织品种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标准GB/T17592-2011。
由于时间比较紧,只有一周的测试时间,再次的熟悉标准,配置标准溶液及缓冲溶液。测试完成后上报测试结果。
回顾两次的测试过程主要分析原因如下:
1. 人员和仪器为同一人/同一台仪进行,且均经过校准,在校准周期内,这个目前排除。
2. 方法:两次的前处理及测试方法均为GB/T 17592-2011进行。这个也排除在外。
3. 物料(标准溶液):第二次测试试回测第一次的标准溶液,允许偏差比较小,这个也排除。
4. 物料(关键性耗材):硅藻土提取柱由安谱提供,使用效果一直良好且回收率也满意,这个也暂时排除。
5. 物料(前处理):两次的柠檬酸盐缓冲溶液及还原试剂连二亚硫酸亚溶液为不同批次,由于柠檬酸比较稳定,暂时排除。连二亚硫酸钠由于容易和空气接触造成氧化,初步怀疑是连二亚硫酸钠失效导致测试结果偏低。
6. 物料(萃取):乙醚由于是易制毒试剂,使用效果一直良好,这个也暂时排除。
7. 环节:根据实验流程为未现实验环节有问题。
对于初步怀疑。连二亚硫酸钠进行判断分析。
连二亚硫酸钠:连二亚硫酸钠属于一级遇湿易燃物品,又名低亚硫酸钠。商品有含结晶水(Na2S2O4.2H2O)和不含结晶水(Na2S2O4)两种。前者为白色细粒结晶,后者为淡黄色粉末。相对密度2.3~2.4,赤热时分解,能溶于冷水,在热水中分解,不溶于乙醇。其水溶液性质不稳定,有极强的还原性,属于强还原剂。暴露于空气中易吸收氧气而氧化,同时也易吸收潮气发热而变质,并能夺取空气中的氧结块并发出刺激性酸味。
吸收空气中氧气的方程式:2Na2S2O4+O2+H2O=4NaHSO3或者Na2S2O4+O2+H2O=NaHSO3+NaHSO4
根据标准检查前后的试剂都是白色粉末符合要求,气味都有一种臭味也符合要求,水溶性在中性甲醛溶液中澄清也符合要求。准备相关试剂测试保险粉的含量。
根据测试结果看新的连二亚硫酸钠符合合格品要求,旧的连二亚硫酸钠不符合合格品要求。说明旧的连二亚硫酸钠已经被氧化。
同时查找相关文献对连二亚硫酸钠稳定性的介绍。具体参考下图,讲解的比较详细了,实验也模拟的很类似。
后记:
1. 对于连二亚硫酸钠容易氧化的化学试剂尽量减少采购量,同时保存在干燥器中。同时对于标准中要求的现用现配的需控制的一定的时间内,尽量越短越好(文献中建议5min以内)。
2. 对于能力验证试验,实验室尽量多购买加基体的标准物质,验证前处理及测试的准确定,本次实验我们只做了空白加标,可能是空白实验室几乎没什么基体干扰,导致第一次的加标回收率认为满意就填报了能力验证结果。
3. 正好本次的组织方有一次复测机会,根据复测结果对第一次的结果统计表中应该Z值是下于2的,结果是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