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序号 | 项目 | 检定 | 校准 |
1 | 目的不同 | 检定的目的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 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 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 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 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 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的 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 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 按校 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 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 关计量特性外, 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 值和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 |
2 | 对象不同 |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 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 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 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检定对象主要为三大类计量器具: A、计量基准(包括国际基准和国家基准)。 国际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 所有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国家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有关量的 所有其它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B、计量标准 标准定义:“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 多个已知量值, 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它计量器具的实 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如:1kg 质量标准, 25kg 标准砝码, 标准量块,100Ω 标准电阻等, 都是计量标 准。) C、中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 细目录规定:“凡用于贸易计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 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校准范围。 | 校准的对象是: 属于强制检定之外的测量装 置。 在我国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主要是指在 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 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及其 它检测等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
3 | 性质不同 | 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其中,检 定规程,检定周期等全部都要按法定要求进行。 |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 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 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 要,是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 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 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自行规定 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 |
4 | 依据不同 | 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 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计量检定规程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 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 做出规定。 计量检定规程,可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行业计量检定 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 计量检定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由经批准授权的计量部 门制定,企业组织无权制定。 | 校准的主要依据是: 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 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计量检定规程》的 要求。 在《校准规范》中,组织可自行规定校准程序、 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的要求。 《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 件。 |
5 | 方式不同 | 检定的方式: 必须到具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计 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 | 校准的方式是采用组织内部校准、外部校 准或内校与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组织进行内部校准,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 1、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 2、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校准人员, 3、至少具备高于同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 具。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 备使用时误差的1/3-1/10; 4、对校准记录、校准标识等进行规定。 |
6 | 周期不同 | 检定周期,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 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 | 校准周期, 由组织根据使用的计量器具的 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或不定 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 |
7 | 项目内容不同 | 检定的内容和项目,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除了包括校 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如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还包括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检定 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理等。 |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 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 示值误差,以保量值准确。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 确定。 |
8 | 结论不同 | 检定,必须依据《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 测量装置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 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 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 格。 检定的结果给出《检定合格证书》 | 校准的结论, 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 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 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给出《校准证书》 或《校准报告》。 |
9 | 法律效力不同 | 检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 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 件。 | 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 准证书》或《校准报告》只是标明量值误差, 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
10 | 企业管理 分类不同 | 企业工作计量器具, 目前大多采用ABC 分类管理的方法。 ABC 管理法应用于计量检测设备的等级划分。 “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企业ABC 管理法应用中,属A 级管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等属 强制检定管理范围的计量检测设备及企业内部用于量值传 递的计量标准器等“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是A 级计 量检测设备的范围。 | “校准”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企业ABC 管理 法应用中, 一般都是B 级或C 级计量检测 设备的范围。 1、如在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能源管理中 对计量数据有较高准确度要求, 但平时拆 装不便, 实行周期检定又有困难的计量检 测设备,划入B 级计量检测设备的范围; 2、如在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能源管理对 计量数据无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计量检测 设备,则划入C 级计量检测设备的范围。 |
作者:罗伏隆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是的,是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谢谢路专家的指正!让版友得到更精准,更全面的认知。
看了一下这篇分享的文章,感觉有些地方会对量友产生误导,故在此表达一下我的个人看法。
(一) 检定
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需要送检检定。一般判断计量仪器仪表是不是应该检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内的仪器设备;
(2) 计量器具使用的领域是:贸易计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这一部分表述不准确。就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看,检定不仅包括“强制检定”,还包括“非强制检定”(或者叫“自愿检定”)。他所说的仅仅是“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其实“强制检定”还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和“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这两类计量标准器具。除此之外,对其他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所实施的“非强制检定”也是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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