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碰到一家企业“XXX人造板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的是胶合板和纤维板。进入工厂后,其甲醛和酚类会散发出一股强烈的味道,我都不敢进入他们工厂的车间。如此强烈甲醛和酚类味道可能会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前身),工人甚至没有完整的安全防护装备。 我本来想提倡一些环保安全方面的东西,让老板给工人们买些防护装备,结果老板说我厂排气口的甲醛都是合格的,他拿出一份监测报告,结果分别为3.1mg/m3和4.9mg/m3,采用的标准是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上面甲醛的限值是25mg/m3,评价合格。环保部曾经在2015年10月15日发过一份《人造板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征未意见稿(下图所示),上述甲醛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甲醛的限值是5mg/m3,不管是施胶后干燥,还是热压机都是5mg/m3,这更合理一些,到今天为止,为什么这份国家标准还没有施行?